关于《河南省法律援助捐赠实施办法》的解读
发布日期:2022-05-20 信息来源: 法律援助工作处 责任编辑:许恺 编  辑:许恺

        一、文件制定背景

  河南省法律援助经费主要依靠财政供给、途径单一,去年以来受疫情灾情影响,基层法律援助机构经费保障不足的问题更加突出,法律援助案件补贴难以及时足额发放,制约法律援助工作发展。

  《法律援助法》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九条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等社会力量,依法通过捐赠等方式为法律援助事业提供支持;对符合条件的,给予税收优惠。为贯彻落实法律规定,保障捐赠人依法享有税收优惠,建立法律援助经费多元保障机制,为基层办实事,河南省司法厅商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联合出台《河南省法律援助捐赠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办法起草指导思想

  办法起草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法律援助法》《公益事业捐赠法》《慈善法》等规定,明确了法律援助捐赠方式等关键性实施内容。

  为确保可行性,省司法厅对全省法律援助机构接受捐赠或使用捐赠资产情况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并与有关厅局充分沟通,就法律援助机构作为受赠人、受益人的捐赠方式等关键内容达成共识。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和重点问题

  (一)法律援助捐赠的概念与方式

  办法从概念上明确法律援助捐赠属于扶弱济困公益事业捐赠,在捐赠方式中明确捐赠人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捐赠,也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或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约定法律援助机构为受益人,还规定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方式支持法律援助事业发展。

  目前,办法已公布实施。捐赠人通过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等进行法律援助捐赠,享受捐赠金额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税收优惠。法律援助机构也可积极与相关慈善组织进行沟通,寻求社会力量多方位支持,作为法律援助慈善项目执行单位使用善款、接受项目资金拨付,以多种方式扩充法律援助经费来源。

  (二)非货币资产捐赠额确定方法

  办法明确法律援助机构接受非货币资产捐赠时要依法确定捐赠额。根据税收相关规定,捐赠方在捐赠非货币资产时,应当依法提供相应资产公允价值、市场价值或股权取得时历史成本的证明。

  (三)受赠资产管理及使用范围

  为保障受赠资产的依法管理、使用,办法规定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将受赠资金存入单位基本存款账户或其他对公账户,确保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基本存款账户的法律援助机构方可接受捐赠;规定受赠资产使用范围严格限定于法律援助工作,并定期公开法律援助捐赠资产的管理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明确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每年度向司法行政机关报告捐赠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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