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司办通〔2022〕11号)要求,现将我省拟推荐的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和主要事迹(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3月24日至2022年3月30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以传真、信函等书面形式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逾期及匿名反映恕不受理。
邮寄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经四路8号省司法厅
传真:0371-68102958
附件2 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主要事迹.wps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