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河南省法律援助工作会议顺利召开
发布日期:2022-02-18 信息来源: 法律援助工作处 责任编辑:王天赐 编  辑:王天赐

  近日,省司法厅召开2022年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会议,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我省2021年法律援助工作、安排部署2022年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实现新飞跃。会议以电视电话形式召开,厅高级法律专务梁增杰出席会议并讲话,厅法律援助工作处处长史雪梅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2021年,全省司法行政机关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司法部决策部署和省司法厅工作安排,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立足法律援助职能,坚持以满足人民群众法律需求为导向,努力克服灾情疫情多重影响,积极服务救灾防疫、维护社会稳定等中心工作,法律援助服务能力持续提升,满足群众需求更加精准,帮助群众解难纾困更加高效。全省积极改进法律援助工作方式方法,坚持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出台《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做好疫情期间法律服务工作彰显人文关怀的意见》等,健全应急响应机制,促进救灾防疫法律服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服务不打烊、不断档,面向受灾情影响较大的市县启动中彩金项目救灾抗疫专项申报工作;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推出法律援助告知承诺制等八项举措,组织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联合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印发《关于加强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联合省军区、郑州军事法院签署《关于建立新时代军人军属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协作机制的协议》;开展学习宣传法律援助法活动,持续深化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筑牢质量管控体系。全省法律援助工作者自我加压,砥砺奋斗,用实际行动诠释法律援助队伍关键时刻靠得住、顶得上、干得好。

  会议强调,2022年是全面贯彻实施法律援助法的开局之年,要强化“三个认识”,锚定目标,准确把握法律援助事业发展新方向。一要深刻地认识到法律援助是关乎我们发展全局、事业根本的“国之大者”,持续增强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二要深刻地认识到法律援助法是实现法律援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障,高度重视并认真抓好法律援助法的贯彻实施。三要深刻地认识到新时代法律援助工作面临新的任务和更高要求,从群众需求出发,切实解决短板弱项,做到机构要覆盖更实、经费要保障更足、服务要质量更高、改革要力度更大、管理要更实更细,全方位提升法律援助各项工作水平。

  会议要求,全省司法行政机关要提升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结果导向,围绕贯彻实施法律援助法,对标对表,专注破解难题,切实把法律援助法贯彻落实好,努力推进法律援助事业实现新飞跃。一要全面消除法律援助机构建设空白点。落实法律援助法对机构设置的硬性规定,对照“有编制部门批准设立文件、有明确人员编制、有专职工作人员、有财政经费保障、有办公场所”的指标,实现县级以上援助机构全覆盖,为法律援助工作长远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二要持续强化法律援助经费保障。从经费保障力度和管理使用入手,夯实经费保障的地方主体责任,提高经费使用效能。三要加快推进法律援助法制度配套。协调省人大开展《河南省法律援助条例》修订专题调研论证,协同有关部门研究出台配套制度,形成更加完备规范的法律援助工作体制机制。四要坚定推进法律援助改革事业。全面推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告知承诺制,优化法律援助案件指派规则,加快推进法律援助信息化建设,促进司法行政部门与司法机关及其他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五要积极发挥服务和保障民生作用。落实好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做好“12348”热线值守接听工作,深入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扎实推进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六要持续深化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加强和规范值班律师法律帮助工作,持续推进审判阶段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探索建立分级分类管理的全覆盖辩护工作机制。七要持续强化法律援助质量管控。建立健全专业化分类律师资源库、法律援助服务全流程监督机制、法律援助信息公开制度,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高质量的法律援助。

  会上,郑州市、新乡市、三门峡市、南阳市、信阳市、周口市等6个单位作了交流发言。

  省司法厅设主会场,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县(市、区)司法局设分会场,各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法律援助分管同志和法律援助科(中心)全体同志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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