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心谋划 周密部署
全力做好新一届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
发布日期:2022-01-12 信息来源: 平顶山市司法局 责任编辑:陈松 编  辑:陈松

1月6日,平顶山市司法局联合市人民检察院发布《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选任公告》,正式启动平顶山市新一届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

为确保选任质效,市司法局党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按照《平顶山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要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的选任原则,保证人民监督员选任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是主动协调对接。及时向省厅请示,了解最新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要求。与市人民检察院就选任工作与人民监督员使用衔接情况进行沟通,就发布公告、开展考察、人选确定、社会公示等细节进行细致研究,进一步明确分工,制定选任工作方案。各县(市、区)司法局协助做好本地区人选推荐和考察工作,不断提升选任工作质效。

二是规范选任程序。严格按照《平顶山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开展发布公告、接受报名、审核、组织考察、公示、颁证公布等选任工作,进一步细化流程,形成规范化的选任程序。疫情期间,建议采用邮寄方式进行报名。

三是广泛深入宣传。通过市政府网站、市司法局和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同时发布选任公告,利用朋友圈、微信群等平台进行转发,使更多的热心人民监督事业的市民了解并参与到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工作当中。市局党委书记、局长陈建忠同志就人民监督员制度及工作开展情况接受了记者的专访,在《平顶山日报》“法治”版块刊发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访谈及实践等文章,扩大社会影响力。

四是严格审查考察。按照选任工作相关要求,坚持好中选好,优中选优。联合市检察院成立考察组,采取“实地走访+个别面谈”的方式分别对拟任候选人进行审查考察。到候选人单位、社区(村)实地走访,听取群众代表意见,全面了解掌握候选人的思想品德、工作能力以及对人民监督员的认识、担任人民监督员的出发点,是否有时间和精力履行人民监督员工作职责等情况。

陈建忠表示,在后续的选任工作中,市、县司法行政机关将与检察机关通力合作,严格选任条件、严格选任程序、严格工作标准,全程公开选任工作信息。坚持好中选优,把真正热心司法事业、能力强、素质高、为人公道正派的人员选任出来,做传递群众心声的“代言人”,为鹰城法治建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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