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大力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发布日期:2022-01-12 信息来源: 河南法制报 责任编辑:陶金 编  辑:陶金

  2021年1月2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这是行政处罚法实施24年后的首次大修,对适应新时代要求、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正式施行以来,省司法厅紧密结合当前重大改革举措,积极回应执法实践需求和社会公众关注,通过开展宣传培训、完善处罚程序、推进统筹改革等方式,全方位、立体化、全流程为新法有效实施营造氛围,推动了新法在中原大地的全面贯彻落实。

  制作两部行政处罚法动漫宣传视频、制定出台新法修订后全国第一部配套省级政府规章《河南省行政处罚听证办法》、发布《河南省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2021年版)》、印发《河南省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实施办法》、对6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统一制式服装和标志式样进行明确规定……一系列举措如一场场及时雨,让新法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保障了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加强宣传 力促理念提升

  法者,治之端也。

  要保证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顺利落地实施,学习宣传工作必须走在前。自新法颁布以来,全省上下掀起了一股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热潮,营造了“润物无声”的良好法治氛围。

  为了让全省行政执法人员全面理解并准确掌握行政处罚法内容,依法全面履行行政处罚职责,2021年5月,我省组织了全省行政处罚法网络知识竞赛,共计21.3万人参赛,参赛率达98%。同时,将行政处罚法作为行政执法人员必修课之一,列入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内容。各地通过举行“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线上线下专题培训等方式,加强行政处罚法的学习培训。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培训达54万余人次。

  行政处罚法关系着社会公众的切身利益。为了让社会公众知法懂法,各地各部门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宣传的基础上,灵活运用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开展宣传,并开展广场、社区宣传活动,利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推动行政处罚法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省司法厅制作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主要修改内容》和《漫说行政处罚程序》两部宣传视频,采取案例解说、情景模拟、动漫展示的形式,以更加直观、接地气、喜闻乐见的方式让执法人员和社会公众知晓。同时,省司法厅通过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3大通信运营商发送公益宣传短信3714.6万条,有效扩大了社会公众知晓度。

  规范程序 保证正确实施

  规范行政处罚程序是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关键环节。2021年10月23日,省政府出台《河南省行政处罚听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是行政处罚法施行后,全国第一部配套规范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省级政府规章,在充分考量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执法实践的基础上,重新确定了行政处罚“较大数额”标准,并对听证事项范围、听证程序、听证笔录效力等作出了具体规定,有效破解了听证规范缺位、听证标准不统一等问题。

  2021年11月14日,省司法厅出台《河南省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2021版)》。格式范本着眼于落实法律新规定、适应执法新实践、回应社会新关切、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遵循程序正当、统一规范、简约必要的原则,涵盖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执行等行政处罚全过程涉及的45种执法文书,对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程序,推进行政处罚文书标准化,巩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成果,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具有重要作用。

  同时,我省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清理行政法规和规章中不合理罚款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省政府规章和省政府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清理,对与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的立法精神、原则和规定不一致的,列出问题清单,提出修改或者废止计划。经过对2021年4月30日前有效的125部省政府规章进行清理,决定对4部省政府规章予以废止,对3部省政府规章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审慎监管 确保统筹推进

  保障行政处罚既有力度更有温度,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立法宗旨之所在。为确保立法精神落到实处,我省全面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省级行政执法部门和设区的市制定、修订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在法定幅度内依据不同违法情形,合理划分行政处罚等次,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同时,我省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出台《关于建立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与包容审慎监管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行政处罚裁量与执法实践相结合,明确免予处罚情形,规范轻微违法处罚行为,合理使用承诺书,引导企业和群众自行纠正、自觉守法,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统筹推进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治理,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工程。我省坚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精神和行政处罚法关于积极稳妥赋权乡镇(街道)实施行政处罚的最新要求,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建立健全县(市、区)放权赋权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和县乡两级执法机构协调机制,推行乡镇(街道)“点菜”、县级执法部门“端菜”的“菜单式”精准放权模式,加强乡镇(街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配套执法制度建设,强化督导落实,确保乡镇(街道)执法体制改革给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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