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通过“南水北调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发布日期:2022-01-10 信息来源: 依法治省办秘书处 责任编辑:史彦东 编  辑:史彦东

        在8日下午闭幕的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河南省南水北调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简称《条例》)获表决通过。

        河南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核心水源地和渠首所在地。2021年5月,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在河南南阳成功召开,会议强调,南水北调工程事关战略全局、事关长远发展、事关人民福祉。

        2021年5月31日《条例》起草工作组成立;7月,《条例》立法工作推进会在郑州召开。此后,《条例》经过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自成立《条例》起草工作组起计算,河南用233天的时间,立法保护南水北调饮用水水源。

       《条例》共七章七十条,分别对南水北调饮用水水源保护、工程保护、生态保护、保障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划明确。《条例》用最严生态环保制度,严格饮用水水源保护措施。在水源保护一章中明确,在丹江口库区划定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在输水沿线总干渠及其调蓄工程划定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结合实际情况,丹江口水库河南省辖区内,将禁止围网和网箱养殖的范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的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扩大到准保护区。

        基于渠首、汇水区及总干渠沿线民众作出的巨大贡献。《条例》明确要求,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设立南水北调饮用水水源保护发展基金,用于水源地的水源保护、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

       《条例》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意味着河南正式立法南水北调饮用水水源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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