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省社区矫正对象分类教育管理工作指引》的解释说明
发布日期:2021-12-31 信息来源: 河南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 责任编辑:许恺 编  辑:朱博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以及《河南省社区矫正工作细则》,厘清社区矫正对象分类教育管理的重点、难点,我省出台《河南省社区矫正对象分类教育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提高全省实行社区矫正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的水平,预防和减少犯罪。

  工作指引依据“矫正类别、主观犯意、犯罪类型”三个维度和“内部因素、外部因素、表现因素”三个因素,排列组合生成社区矫正对象的各类教育管理类型,引导各地根据实际设立分类类别,采取各具特色的对应措施,逐步推动精细化教育矫正。工作指引还进一步明确了“掌握基本情况、定制矫正方案、实行两级管理、推进三段教育”的四项普适教育矫正措施,并依据矫正类别、犯罪类型、年龄、地域、内外部因素、个性特征等划分我省当前需要重点关注的分类类型,引导各地根据实际实施差异化教育管理。同时,工作指引明确了四项普适教育矫正措施,针对酒驾、农村户籍青壮年故意犯罪等8个类别,给出精准化教育矫正方案,指引各地工作重心逐步向“监督管理为基础、教育帮扶为核心”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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