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 第124071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12-24 信息来源: 法制审核处 责任编辑:葛辉 编  辑:葛辉


对省政协十二届次会议

第1240717号提案的答复

 

郑子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增强我省政府部门行业监管效能切实提升治理能力的提案”收悉。经与省委政法委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做法

建设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迫切需要。近年来,我厅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为着力点,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工作目标,不断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一)创新工作机制,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把制度体系建设作为推进工作的根基,积极探索、多措并举。一是创新运用“1543”立法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立法质量。二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围绕自贸区、生态文明、“一带一路”建设等工作,先后出台《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试行办法》(省政府令第178号)、《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86号)等省政府规章。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和监督,贯彻落实《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全面清理规章、规范性文件。

(二)严格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一是坚持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省政府坚持重大行政决策经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讨论制度,由行政首长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并把重要文件、协议、合同、涉法事务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二是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按照重点推荐、注重能力、严格程序、公开透明、接受监督的原则,聘任20名法学专家和律师为省政府法律顾问。设区的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县级政府及其执法涉法事务多的工作部门普遍建立和实施法律顾问制度。三是建立自贸区法律顾问机制。制定《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建立涵盖金融、投资等领域的法律专家库,为自贸区重大决策、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等提供法治支撑。

(三)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健全制度。结合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新要求,相继出台《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80号)等法规规章,从源头上规范执法行为。二是打牢基础。指导各部门制定、公开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岗责体系和执法流程图,发布行政执法立卷规范和评查标准,制作行政执法指导案例,督促省直部门和设区的市及时制定、修订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三是加强监督。行政执法证件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持证人员进行清理。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行政执法监督活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四是示范带动。开展河南省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创建活动,评选优秀行政执法案卷供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学习借鉴。

(四)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实现管理执法服务有机统一。一是明确抓手地位。2012年在全国率先提出服务型行政执法并持续推进,明确其为我省“1211”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中的两个重要抓手之一。二是建立柔性执法机制。先后出台《全省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意见》《关于推进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等,全面推行行政指导、行政调解。探索推行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以“执法体检”+“指导防控”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三是注重培训宣传。先后以知识竞赛、集中宣传、骨干培训等形式,全方位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培训宣传。开展全省服务型行政执法微电影、微视频征集活动,征集作品185部。四是持续强力推动。坚持年初拟定培育对象,年中帮助指导,年底检查验收,着力精准指导,持续培育典型,补齐工作短板。

(五)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机制,引领法治政府建设健康前行。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机制。2017年,省委、省政府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增加省委各部门为成员单位,明确了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职责。提请建立省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使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二是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机制。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我省实施办法,切实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大工作推进力度。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谋划部署、督导落实、考核评价等方面密切配合,形成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合力。三是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我省建立“1211”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一平台”即河南省依法行政督导平台,将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纳入平台督导。“两抓手”即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服务型行政执法,一刚一柔、互为依托、互为补充,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一带动”即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以创建促提升。“一考核”即强化依法行政考核,年初印发工作部署,年底考核工作完成情况,考核指标注重向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和法治政府建设成效倾斜,考核结果对社会公开并抄送省纪委和省委组织部。

二、下步打算

一是加强实地督察。我省建设的依法行政督导平台初步实现了督导日常化、程序规范化、流程快捷化法治政府建设光靠平台管理、非现场督导是不够的,同时加大实地督察力度,督地方各级党委的领导职责、督各级政府和县以上政府部门的主体职责、督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要下沉到基层政府、工作一线,对存在较多问题的进行定向督察。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梳理公布省级行政执法主体,规范市、县两级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工作。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的日常管理、年度审验工作,规范国家部委行政执法证件的备案工作。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加强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

强化执法监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强化全方位、全流程监督,重点加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交通运输、文化旅游、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领域的执法监督检查。完善全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畅通行政执法投诉渠道,及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

是加大追责力度。长期以来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推工作的力度大,责任追究的力度小现象。要严格落实《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和《河南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相关规定,对督察和执法监督中发现的问题依纪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是注重工作实效。建设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是政府自身建设的需要,是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的需要,更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要。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放管服”改革要求,积极发挥作用,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用法治环境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保障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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