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4067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12-24 信息来源: 法制审核处 责任编辑:葛辉 编  辑:葛辉


对省政协十二届次会议

第1240673号提案的答复

 

致公党河南省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推进河南自贸区商事仲裁制度建设与国际化发展的提案收悉经与省教育厅共同研究,并结合我省仲裁实际,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仲裁工作情况

(一)狠抓办案质效,高效化解纠纷。一年来,全省仲裁机构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满足市场主体解决民商事争议需求,高效化解社会矛盾,取得了显著的成果,全省全年共受理仲裁案件8744标的额1533626,调解和解案件3329件加强仲裁委内部管理,严格落实案件动态管理、科学组庭、专家论证、当事人意见反馈、裁决书核阅等工作制度。立案环节案件信息登记准确,案由适用规范。组庭科学规范,落实仲裁员指定机制,发挥仲裁员专业特长。审理高效快捷,在规定的时限内结案。规范案件核阅流程,加强裁决书核阅力度,及时启动专家论证程序,确保实体认定和裁决理由公平公正。

(二)运用互联网+,推行线上办公。积极运用“互联网+仲裁”进行全流程在线操作,节约裁决时间,降低运营成本,减轻当事人诉累。郑州仲裁委与中原银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对该行推出的“秒贷”业务开展深入合作,河南农信担保公司积极采取“网络仲裁”模式创新追偿方式,很好地解决了公司涉农业务“小、散”的问题,为该公司以及服务的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优质仲裁服务,共同维护粮食安全,助力乡村振兴。

(三)设立专门机构,探索自贸区仲裁制度建设。郑州、洛阳仲裁委员会设立国际商事仲裁院作为服务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入驻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洛阳片区。入驻以来,有针对性和选择性的直接受理涉自贸区、涉外等案件400余件,涉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合伙协议纠纷等。通过充分借鉴和深度对接国际商事仲裁制度,运用国际通行的仲裁方式,公正、及时地解决国际商事纠纷和涉及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各类商事纠纷。

二、我省高校专项人才培养情况

(一)创新培养模式建设法学一流专业。积极引导高校主动适应法治河南建设需求紧密结合学校特色优势明确专业培养目标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专业建设与社会需求的契合建设了一批国家一流和省级一流的法学专业。

(二)深化教学改革打造法学一流课程。支持高校开设法学与经济学、工学、医学等跨学科、跨专业新兴交叉课程增加选修课程数量。积极推进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融入教学体系积极探索新型教学模式鼓励高校以项目、案例为基础组建跨专业、跨学科、跨学院及实务部门参与的特色教学团队实现师资交叉、资源共享、协同创新。

(三)强化实践教学建设法学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推动法治实务部门建立接收法学专业学生实习、法学专业学生担任实习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律师助理、法律顾问助理等制度将接收、指导学生实习作为为对法治实务部门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推动人民法院完善巡回审判制度把法庭审判进校园定期化常态化。

(四)推进新文科建设立项法学类研究与实践项目。聚焦区域发展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法学领域新文科建设研究与实践深化法学人才培养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学科专业交叉融合加快法学教育创新发展构建中国特色法学人才培养体系适应新时代要求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学人才。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探索,把握机遇,加强仲裁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各地做好仲裁法律服务工作。

(一)探索推进河南自贸区仲裁制度建设。不断学习和借鉴深圳、上海等仲裁机构的先进管理模式以及改革创新举措,努力打造符合河南自贸区建设的仲裁机构。

(二)积极做好仲裁人才库建设。指导各仲裁机构充分用好用足自贸区建设的特殊政策,协同省教育厅积极做好仲裁人才库的建设工作。

    (三)强化高校专项人才培养机制。将进一步强化高校专项人才培养机制不断提升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养质量。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开展涉外国际化法治人才培养。构建质量保障体系积极开展法学教育质量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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