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公安局强化“四个保障”
行政执法工作成效凸显
发布日期:2021-12-17 信息来源: 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处 责任编辑:许恺 编  辑:许恺

近年来,永城公安局党委深化主责主业意识,在上级公安机关和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正确指导下,不断强化组织、人才、硬件、机制“四个保障”,全局行政执法水平持续提升,2020年7月被河南省人民政府授予“第二批河南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一、强化组织保障,确保更重视。一是“一把手”负总责。市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程峰任局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全局有行政执法职权的各执法办案单位“一把手”为成员,领导小组直管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统筹、协调、汇报等相关事宜。二是“一把手”管监督。及时调整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局长程峰任主任,各执法单位“一把手”为成员,“一把手”推动规范、协调、监督、管理公安执法工作,引领执法规范化建设,审核重大执法事项等职责优势发挥更明显。三是“一把手”抓推动。先后2次召开党委会专门听取创建工作汇报,3次召开成员单位“一把手”专题会议,有效解决创建中遇到的问题,有力推动全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与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同频共振。 

二、强化人才保障,确保更专业。一是打造梯次执法队伍。聚焦建设法治公安目标,强力推进执法司法人才队伍建设,打造基层单位执法办案骨干、兼职法制员、法制审核员、公职律师等层层监督的执法司法人才队伍,持之以恒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二是举办专兼职法制员培训。结合政法机关教育整顿排查出的执法类顽瘴痼疾,紧盯执法办案常见病、多发病,自2021年10月11日至12月31日,分12批次组织全局的兼职法制员和执法业务骨干民警到法制大队跟班作业学习培训,现已完成基层单位执法骨干民警和兼职法制员跟班作业培训6批次120余人。三是储备高层次执法司法人才。研究出台《永城市公安局关于全面实施法制人才培养计划的暂行规定》,规定对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民警奖励1万元,并作为优先晋级晋职、提拔重用的参考依据。截至目前,局有法制审核民警16人,兼职法制员33人,通过司法资格考试12人,公职律师7人,加强了执法主体能力建设,夯实了依法行政的人才基础。

三、强化硬件保障,确保更规范。一是执法过程全记录。在全省县级公安机关率先推行全警佩带使用执法执勤记录仪,累计投入资金600余万元,为全体民警和辅警、包村辅警配发现场执勤执法记录仪2300部,信息采集站99台,全部接入警综平台,实现行政执法一案一归档,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二是办案流程全监控。依托局网上督察中心,实现对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4个办案分中心和各派出所执法办案区等执法办案场所的视频监控全覆盖,网上督察中心对全局执法办案场所进行24小时不间断视频巡察,及时预警提醒违规行为,确保各类案件的办理更加安全、更加规范。三是案件流转全保障。定位“全国一流”,投入1700余万元打造集执法办案管理、案件管理、涉案物品管理、综合保障“四大中心”功能于一体的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配套实施“保姆式”支撑服务,实现了一站式执法办案、一站式信息采集、一站式监督管理。全年累计管理各类人员1.33万人次实现人员安全和执法安全零事故,省内外130余家公安机关来永参观学习,《人民公安报》两次刊发工作成效。

四、强化机制保障,确保更长效。一是优化行政审批。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坚持先预算后支出,严控预算调整和调剂事项,立足公安管理与服务职能,强化服务措施,提高服务质量,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护航永城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广泛行政执法公示。在治安、交警、网安、禁毒、出入境管理等基层执法部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和健全点面结合、全方位、多层次的行政执法公示网络,将公安机关管理的职责范围、执法程序、工作标准及监督举报制度等,向社会公示。三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把公职律师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决定审核、法制民警集体议案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有机结合,坚持重大行政处罚一律实行法制审核和集体议案。今年以来,局行政处罚各类违法人员共1600余人,无被确认违法,无复议、诉讼被撤销、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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