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我省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16—2020年)顺利实施完成,取得显著成效。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跟时代,紧贴群众,紧紧围绕服务我省“四个强省、一个高地、一个家园”建设,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促进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河南新征程、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全民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公民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主动性显著增强。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全民普法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工作体系基本形成。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民普法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促进人民高品质生活,夯实全面依法治省的社会基础。
——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普法,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现代化河南建设各个方面,促进依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守正创新。立足省情,总结经验,把握规律,开拓思路,打破思维定式和路径依赖,研究法治宣传教育新机制新方法新载体,推动全民普法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理论创新。
——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坚持全民普法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一体推进,把普法融入法治实践、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全面依法治省全过程。
二、明确重点内容,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推动广大干部群众深刻领会蕴含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重点课程,推动领导干部进行系统学习和培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纳入高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做好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解读,拓展学习宣传的广度深度,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
(二)突出宣传宪法
在全社会广泛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社会氛围。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宪法教育,组织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原原本本学习宪法文本。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宪法宣誓。把宪法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以宪法教育激发爱国热情、强化国家认同。在青少年成人仪式、学生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增进全社会对宪法的尊崇和信仰。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
(三)突出宣传民法典
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大力弘扬民法精神,教育引导公民正确行使权利、积极履行义务。各级党和国家机关要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深入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四)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推动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服务我省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大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助力我省国家创新高地建设。着眼建设现代农业强省,大力宣传乡村振兴、粮食安全、耕地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围绕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发展战略和区域重大战略,组织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围绕我省打造内陆开放高地,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推进“五区联动”“四路协同”,宣传我国涉外法律法规。
(五)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着眼于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需要,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反间谍法、国家情报法、生物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围绕平安河南建设,加强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促进依法惩治和预防犯罪。加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宣传教育,以法律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剖析、投资风险教育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非法集资的违法性、危害性及新型犯罪手法,增强社会公众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组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针对生态文明建设、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扫黑除恶、毒品预防、野生动植物保护、防范打击网络电信诈骗、社区管理服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防治家庭暴力、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诚信纳税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依法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
(六)深入宣传党内法规
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让法治成为全民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
(一)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
重点抓好“关键少数”,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完善配套制度。完善法治培训制度,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入职培训、晋职培训的法治教育,落实我省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增加法律知识在国家工作人员招录考试中的权重分值。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核评估机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述职中进行述法,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
(二)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
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推进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配齐配强法治课教师,5年内对所有道德与法治课教师进行1次轮训。探索设立“法学+教育学”双学士学位人才培养等项目,加强法治教育师资培养。充实完善法治教育教材相关内容,增加法治知识在中考中的内容占比。把法治教育融入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实践体验,通过模拟法庭、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情景剧展演等形式,强化参与性、互动性。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学习宣传,提高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和法治意识。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推广法治实践教学和案例教学。做强“卓越杯”高校大学生法治辩论赛普法品牌,扩大社会影响力。持续开展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青少年网上学法用法、开学第一堂法治课等活动。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和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
(三)分层分类开展法治教育
加强基层组织负责人学法用法工作,开展村(社区)“两委”干部法治培训,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加强对媒体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将法治素养作为从业资格考评的重要内容,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读社会问题、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加强农民工法治教育,继续深化“三下乡”“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等活动,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解决纠纷、维护权益。根据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以及残疾人、老年人、退役军人等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对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等重点人群的法治教育,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推动实践养成
把公民法治素养的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推动社会成员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规范。把公民法治素养与诚信建设相衔接,建立健全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健全分级分类监管和信用激励、惩戒、修复等机制,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积极引导公民在日常生活中遵守交通规则、做好垃圾分类、杜绝餐饮浪费、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等,培养规则意识,养成守法习惯。强化道德规范建设,褒奖善行义举,引导公民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树立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风尚。引导全社会树立权利与义务、个人自由与社会责任相统一的观念。
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构筑法治文化新高地
(一)加强红色法治文化的保护、宣传和传承
注重总结党在革命时期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的光荣历史和成功实践,深入挖掘我省红色法治文化资源,打造一批以“鄂豫皖苏区首府革命博物馆”为代表的红色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加强研究阐发、公共普及、传承运用。加强红色法治文化遗存保护,修缮相关设施,完善展陈内容。讲好红色法治故事,传承红色法治基因,弘扬红色法治文化,教育引导全社会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和自觉。
(二)推动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传承中华法系的优秀思想和理念,弘扬传统法律文化精华,根据时代精神加以转化,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焕发出新的生命力。发挥河南传统法律思想、法律文化蕴涵丰富的独特优势,挖掘子产、商鞅、韩非、邓析、李斯、张释之等法家名人典故,加强对法律文化典籍、文物的保护和整理,让书写在古籍里的法律格言活起来、传下去。
(三)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艺
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完善优秀法治文化作品的鼓励支持机制,推出一批彰显时代精神、体现河南特色、深受群众喜爱的法治文化精品力作,创建一批法治文化传播品牌栏目、节目和工作室。建立全省法治文艺精品库,汇聚优秀法治文艺作品。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充分利用我省地方戏曲曲艺,组织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引导群众说法治、写法治、画法治、演法治、唱法治。鼓励高校举办大学生法治文化节,组织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艺团体开展“法治为青春梦想护航”“法治文化基层行”等活动。
(四)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在公共设施和公共空间中嵌入法治元素。坚持共建共享,拓展各行业各领域法治文化载体阵地,促进法治文化与红色文化、传统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建设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场馆、公园、长廊等阵地,提高利用率和群众参与度。深入挖掘黄河文化时代价值和法治底蕴,依托黄河文化传承创新区建设,进一步完善“河南黄河法治文化带”空间布局,讲好黄河法治故事。把法治元素融入长城、大运河、长征、黄河等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打造“南水北调法治文化带”等高品质区域性法治文化阵地集群。加强乡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统筹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农家(社区)书屋、乡村大讲堂、文化广场等平台,实现市、县、乡、村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加强基层单位法治文化形象塑造,建设法治“微景观”。建设河南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加强各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命名、管理,发挥其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五、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一)加强基层依法治理
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在农村持续深化“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在城市社区深化“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法。以法律法规为依据,规范完善村规民约,推动移风易俗。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在基层治理中的重要作用,让新时代家庭观成为亿万家庭日用而不觉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完善“一村(格)一警一法律顾问一支民调员队伍”机制,深入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落实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提升村(居)法律顾问服务质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增强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推进法律进学校,深化依法治校。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健全依法治理制度体系,加强学校章程建设和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大力提升依法办学、依法执教的意识和能力。落实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制度,推进全省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工作全面覆盖、均衡发展。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毒品、诈骗、网络沉迷等方面的法治教育,深化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
推进法律进企业,深化依法治企。落实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提高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增强企业工作人员法治观念。推动企业合规建设,完善企业规章制度体系,常态化开展民营企业公益“法治体检”,防范法律风险,提升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
(二)加强行业依法治理
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行业治理。
推进法律进网络,深化依法治网。加强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推进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深入开展网络生态治理行动,营造清朗网络空间。加强对网络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推动网络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做到依法依规经营。完善网络管理制度规范,培育符合互联网发展规律、体现公序良俗的网络伦理、网络规则。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开展“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提高网民法治意识,引导广大网民崇德守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
(三)加强专项依法治理
加强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对等社会应急状态下的专项依法治理,促进全社会依法行动、依法办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全面落实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完善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深入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
(四)强化法治创建示范引领
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把法治创建作为提高社会治理效能的重要载体,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深化法治创建“四级同创、三级示范”,省重点抓县级示范,市重点抓乡级示范,县重点抓村级示范,加强对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区域治理中法治状况的研究评估,培育一批法治县(市、区)、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实现法治创建全覆盖。加强动态管理,健全激励机制,提高创建质量。
六、压实普法责任,着力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
(一)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完善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压实普法责任。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促进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加强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力度,落实普法责任。
(二)在立法、执法、司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
把普法融入立法过程。在法规规章制定、修改过程中,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论证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形式引导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地方立法。加强对新出台法规规章的解读,把立法过程变成宣传法规规章的过程。通过立法机关新闻发布会等形式解读法规问题,回应社会关切。
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过程。制定执法、司法办案中开展普法的工作指引,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规范的普法宣传,把对诉讼参与人、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和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执法、司法办案程序中,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充分运用公开开庭、巡回审判、庭审现场直播、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等生动直观的形式宣讲法律,释法说理。
把普法融入法律服务过程。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调处矛盾纠纷、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时,加强释法析理,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依法办事。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效满足群众法律服务需求。
(三)落实媒体普法责任
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引导报社、电台、电视台、网站、融媒体中心等媒体自觉履行普法责任,积极利用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中国农民丰收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在重要版面、重要频道、重要时段设置普法专栏专题,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件及时开展权威准确的法律解读。把法治类公益广告纳入媒体公益广告内容,促进媒体公益普法常态化、制度化。
(四)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
培育壮大普法志愿者队伍,壮大社会普法力量。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普法中的作用,畅通和规范各类企业、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普法的途径,发展和规范公益性普法组织。加强普法讲师团建设,充分发挥法律实务工作者、法学教师的作用,开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支持退休法官检察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等开展普法志愿服务。引导商业街、影院、机场、车站、地铁、公交、出租车等管理单位履行公益责任,积极运用公共视听载体刊播普法内容。
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加强对社会力量开展普法的管理服务、组织引导和政策、资金、项目扶持,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机制。建立健全嘉许制度和激励机制,推动普法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
(五)以新技术新媒体赋能精准普法
注重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进行用户画像,分析各类人群不同的法治需求,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注重短视频在普法中的运用。建设河南普法教育网,搞好系统集成、开放共享,打造全省普法“便利超市”。充分利用“学习强国”“河南干部网络培训学院”等平台开展公益普法,形成规模效应。整合全省各类新媒体法治宣传资源,建立新媒体普法矩阵,扩大网络普法覆盖面。综合运用“报、网、端、微、屏”等资源和平台开展普法,促进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建立以内容建设为根本、先进技术为支撑、创新管理为保障的法治全媒体传播体系。
七、加强组织实施,强化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推进全民守法普法列入重要工作日程,科学制定本地本系统五年规划,认真组织实施。把普法工作纳入本地本系统法治建设总体部署,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等考核评价内容,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难题。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
(二)加强制度建设
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面依法治省(市、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和各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级普法办事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组织推动、检查指导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制定河南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
(三)强化基层基础工作
加强能力建设。加强对各级普法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系统培训,5年内省级普法主管部门对县级以上普法办事机构人员轮训1次。推进重心下移,从人员配备数量、待遇、装备等方面向普法基层一线倾斜。
落实经费保障。强化各级财政对规划实施的保障作用,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并根据工作需要动态调整。按规定把普法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加大对困难地方普法经费的支持力度。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普法工作,加强规范和管理。
加强理论研究。加强法治传播规律和全民守法规律的基础理论研究,加强新时代全民普法工作的应用性、对策性研究。依托高等院校,探索建立法治文化、法治乡村研究基地。
(四)加强评估检查
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对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效果以及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效果开展综合评估,从实际出发设定评估参数,健全评估指标体系,提升评估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开展评估和验收。加强规划实施中的动态监测,引入第三方调查机构,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对工作突出的进行通报表扬。开展终期总结验收,加强检查结果运用。按规定表彰和奖励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督。要“虚功实做”,积极探索和创造更多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有效载体。尊重群众首创精神,鼓励聚焦问题开展差异化探索,及时发现、总结、推广经验。推动地方和基层切实把各项普法工作任务、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实现工作项目化、方案化、清单化,把“规划图”变成“施工图”,确保规划部署条条落实、件件落地、事事见效。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普法主管部门要发出普法提示函或建议书,必要时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批评,依规依法处理。支持各级人大加强对全民普法工作的监督和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