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相关单位:
为编制好2022年度省政府立法计划,推动我省政府立法工作有序开展,现就2022年度省政府立法计划项目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落实省委十届十三次全会和省委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两个确保”“十大战略”等全省中心工作,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充分发挥高质量立法对高质量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为我省在新时代跨步前进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立项范围
2022年度省政府立法计划项目包括:拟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审议项目和调研项目,拟提请省政府审议的省政府规章审议项目和调研项目。
三、立项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立法起草工作职责,明确专门机构和专门人员负责立法项目的申报及后续工作:
(一)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着力”“四张牌”等重大要求,紧密结合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区分轻重缓急,将推进“放管服”改革、构建一流创新生态、推动区域和产业优势转变升级、加快数字化转型、发展文旅文创融合、加强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乡村振兴、坚持绿色低碳转型、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全面深化改革、保障改善民生、加强社会治理等方面的项目作为报送重点。
(二)要坚持立、改、废、释相结合,加强立法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以问题为导向,注重立法项目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
(三)报送的立法计划审议项目原则上从2021年度立法调研项目中选择,按照依法立法原则,根据“1543”立法机制相关规定,经过调研、征求意见、论证(听证)等程序,对难点、焦点和利益争执点的问题进行充分协调,形成完整的草案建议稿后方可报送。
(四)对于未列入2021年度立法调研项目的,确因工作亟需,已按规定完成有关程序,且草案建议稿较为成熟的,在经省司法厅相关立法处室同意后,也可以报送。
四、报送材料
(一)《河南省政府2022年度立法项目申报表》(电子版可在省司法厅网站下载)。按要求写明立法依据、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和重点解决的问题、拟确立的主要制度、起草工作情况或工作计划等内容。
(二)草案建议稿。拟提请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审议项目和省政府规章审议项目应当报送草案建议稿、起草说明、征求意见及协调情况说明、参阅资料对照表等材料,凡未按时报送上述材料或者报送材料不齐全的,不列为2022年度省政府立法计划审议项目。
五 、报送时限
请各部门于2021年10月20日前按要求将有关材料报送省司法厅。
联系人:刘河锴(经济生态立法处)
65900550 hnsftjjfgc@126.com
李芾(社会文化立法处)
65900380 xzfgc@126.com
附件:河南省政府2022年度立法项目申报表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