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打造“全流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机制
发布日期:2021-09-10 信息来源: 法律援助工作处 责任编辑:赵园园 编  辑:赵园园

驻马店市司法局打造“全流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机制

  2020年以来,驻马店市司法局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坚持司法为民理念,牢固树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就是法律援助生命线”意识,加强市本级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工作和案件质量评估评审工作,全面推进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体系化。2020年办理的法律援助申请类案件实行逐案回访,满意率100%,有效维护了受援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领导高度重视,形成监管合力

  一是加强经费保障。驻马店市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明确了法律援助经费足额保障机制。市政府每年拨付法律援助经费100万元用于案件办理工作,不足部分再由局转移支付资金中安排,为法援工作“应援尽援”提供了坚实保障。二是充实人员保障。市法援承担着每年700起案件的指派办理、5个站点值班律师的管理、两个岗位(法援中心和热线)的管理人员值守,任务具体繁琐。为此,局机关专门充实业务能力强、工作踏实认真的机关工作人员到法援科(中心)工作,共为配备工作人员11人。法援科和法援中心统一管理工作人员,明确各个岗位职责,有效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健全规章制度。制定印发《市法律援助中心案件办理规范指派的规定(试行)》《驻马店市司法局关于加强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及卷宗管理的通知》《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工作考评办法》,规范了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工作全过程,对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四是形成部门合力。局机关部门协同联动,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市局律师科和市律协等部门负责法援律师库动态管理、参与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办理法援案件的监督考核。局行政审批科服务群众,即时受理转交法律援助案件;法援科和中心每月开展一次案卷质量评估评审,评审结果经局长办公会审核后由行财装备科发放。律师办案补贴及值班补贴周期短,按月发放。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各司其职,确保了法援工作的快速及时、透明公正。

  二、构建评估体系,实行全流程监督管理

  一是市本级援助案件实行质量评估全覆盖。每月组织开展一次质量评估工作,评估比例达100%。申请类案件实行逐案回访,发现承办律师收取财物的,不予发放办案补贴,并进行相应的处罚。二是建立三级案件质量评估体系。推行“律师事务所主任初审制”,主任对本所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初审,合格后给予质量等级评定建议并交市法援中心;遴选资深律师组建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审委员会,对法援案件的办理质量进行百分制打分;成立主管局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市法律援助案件评审领导小组,监督审核前两轮评估结果,最终确定“一至四类”案卷等级,将评估结果入卷存档。三是明确奖励惩罚机制。发挥评估导向作用,市级精品和优秀案件分别奖励1000元、500元;补正材料后仍被评定为不合格的案件,不再发放办案补贴。四是定期通报办案质量。市局法援科定期就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办案质量向市局律师工作科、市律师协会进行通报,明确将律所和律师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情况作为律所年检考核、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和评选评优的重要依据,纳入星级律师事务所管理内容。

  三、规范法援案件指派,避免案件办理过分集中

  一是法律援助案件实行轮流指派。严格执行《市法律援助中心案件办理规范指派的规定(试行)》,以市直律师事务所律师人数的20%为范围,轮流指派法援案件;律师每人每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低于2件、不超过15件,有效避免了案件集中到一个律师事务所办理的弊端。二是做好案件指派与办理衔接工作。律师事务所接到市法援中心指派后,须当天指派承办律师到市法援中心办理指派手续,如果遇被安排的律师外出办案、进修等情况,由律所及时更换指派律师,并办理变更手续;承办律师及时与办案单位联系,确保案件按时高效完成。

  四、加强值班管理,提高工作绩能

  一是提前告知做准备。提前一个月制定发放律师值班计划表,方便律师事务所协调安排值班。要求各所安排专人对值班律师提前一天提醒,避免遗忘,确保值班到位。二是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值班上岗签字制度,市局不定期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市12348热线平台、市中院、市检察院、市看守所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值班律师按时到岗到位、电话畅通、服务质量合格。三是加强沟通协调。建立主管领导、法援科长、律师事务所主任参加的值班律师群、12348值班律师群,一天两次通报律师值班到岗到位情况,出现问题及时报告协调,提高了工作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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