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会同省民政厅深入焦作、洛阳
开展《河南省养老服务条例(草案)》立法调研
发布日期:2021-08-06 信息来源: 社会文化立法处 责任编辑:王天赐 编  辑:李芾

7月28日至30日,省司法厅社会文化立法处和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政策法规处有关人员组成调研组,就《河南省养老服务条例(草案)》到焦作市、洛阳市开展立法调研。

调研组先后到焦作市智慧养老服务中心、焦作市武陟县养老中心、洛阳市关林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洛阳九如城康养中心等地参观了各级各类养老服务机构,详细了解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行模式、环境设施、服务条件等情况,结合《河南省养老服务条例(草案)》涉及到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医养康养结合服务等内容,认真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建议。

调研组在焦作市、洛阳市分别召开了《河南省养老服务条例(草案)》立法座谈会,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财政等行政部门,部分县(区)民政部门和部分养老服务机构代表参加了座谈,与会人员积极参与,踊跃发言,就《河南省养老服务条例(草案)》的立法建议意见进行深入交流探讨,并一致认为就养老服务工作进行立法十分必要十分及时,希望尽快出台条例。座谈会现场气氛热烈,取得了良好效果。

此次调研为做好《河南省养老服务条例(草案)》的立法审查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下一步,社会文化立法处将结合调研情况,认真梳理研究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合理吸收采纳,高质量地做好《河南省养老服务条例(草案)》的立法审查工作,既立足当下,提高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解决现实问题,又着眼长远,注重前瞻性和灵活性,促进长效发展,为我省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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