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开通涉灾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发布日期:2021-07-29 信息来源: 法律援助工作处 责任编辑:赵园园 编  辑:赵园园

  新乡市开通涉灾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近日,新乡市连续遭遇强暴雨袭击,多个地区遭受了特大洪水灾害。为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服务保障民生、维护和谐稳定的职能作用,助力全市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市司法局7月27日下发通知,在全市开通涉灾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一是要求全市各法律援助机构对群众因灾导致生活出现暂时困难提出的援助申请,实行告知承诺制,免于经济状况审查,并放宽法律援助事项范围;二是对因灾暂时无法提供身份证明等手续的,先援助后补齐有关手续,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合法权益;对涉灾法律援助申请,简化批办手续,及时、快速、高效地提供法律援助,按照业务特长指派律师进行办理,确保办案质量;三是对凡是因灾受伤群众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进行电话预约和上门法律援助服务;四是畅通“12348”法律咨询热线,值班律师对因灾害引起的房屋毁损、租赁、保险赔偿、财产权属等问题提供专业化法律服务,引导受灾群众理性合理表达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五是市司法局整合全市法律援助资源,组建法律援助志愿服务队,深入抗灾救灾一线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现场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工作等。

  新乡市司法局同时在受灾严重地区增设法律援助工作站,探索在司法所设立法律援助申请代办点,在村(社区)设置法律援助引导点,畅通群众寻求法律救济渠道,方便群众就近获得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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