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党委巡察组向省新郑监狱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发布日期:2021-07-26 信息来源: 直属机关党委 责任编辑:李闯 编  辑:李闯

  省司法厅党委巡察组向省新郑监狱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省司法厅党委部署,7月23日,厅党委巡察组向省新郑监狱党委反馈巡察意见。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侯学功,巡察组组长肖余生及巡察组、巡察办相关人员参加反馈。

  反馈会前,肖余生先向省新郑监狱党委主要负责人简要反馈巡察意见,传达厅长、领导小组组长申黎明在听取第四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意见和要求。会上,肖余生向省新郑监狱党委领导班子反馈巡察意见,侯学功讲话并提出要求,省新郑监狱党委主要负责人作表态讲话。

  按照厅党委第四轮巡察工作要求,5月19日至6月17日,厅党委巡察组对省新郑监狱党委进行了巡察。巡察中,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守政治巡察定位,紧盯监狱党委履行职责使命情况,发现了监狱党委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履行监狱核心职能、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

  侯学功就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论述、关于监狱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提高巡察整改政治站位,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政治态度抓好巡察整改。二要扛牢主体责任,强化巡察整改的政治担当,监狱党委要自觉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对照反馈意见深刻剖析、举一反三,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直接抓、抓具体、抓到底,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认领责任,带头落实整改。三要强化整改措施,不折不扣完成巡察整改任务,对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要认真梳理,逐一研究剖析,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落实的时间表、任务书,使整改可量化、可督察、可问责。四要严格标准要求,加强巡察整改全过程的督促检查,监狱党委要严格责任、严格标准、严格要求,纪检监察和政工部门要承担起整改日常监督责任,明确分工,加强配合,定期梳理整改进展情况,动态分析整改成效,确保整改责任落实落地。五要深化成果运用,以高质量巡察整改促进监狱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把巡察整改同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监狱突出问题综合治理结合起来,把立行立改和标本兼治结合起来,通过整改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促进责任落实,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实现监狱工作再上新台阶。

  省新郑监狱党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将以最真的态度严肃对待巡察反馈问题、以最大的决心坚决扛起整改责任、以最严的标准彻底整改突出问题、以最实的举措推动监狱工作高质量发展、以最强的保障努力提高全面从严治党水平,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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