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贯彻社区矫正法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发布日期:2021-06-03 信息来源: 宣传处 责任编辑:陶金 编  辑:陶金

  5月31日,司法部召开全国司法行政系统贯彻《社区矫正法》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刘志强出席会议并讲话。会上,省社区矫正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省司法厅厅长申黎明以《对标责任使命推动四个转变 奋力开创新时代社区矫正工作新局面》为题,介绍了我省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的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

  2020年以来,省司法厅对标社区矫正法,强化队伍、制度建设,推进分类教育管理,实行智慧矫正,推动社区矫正法落地落实。我省抓住社区矫正法实施的有利时机,为全省社区矫正机构增加370名专项编制,确保每个县市区社区矫正机构增加2-4名专编。同时,积极开展大学习大培训,举办社区矫正业务培训200余期,提升队伍专业化素质。目前,全省社区矫正委员会实现全覆盖,具有执法主体资格的社区矫正机构依法设置,事业编制的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积极推进,上下一致、协调联动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正在逐步形成。

  为了强化分类教育矫正,我省制定出台《河南省社区矫正对象分类教育管理工作指引》,依据三个维度和三个因素,引导各地据实进行分类,逐步推动教育矫正精细化。同时,我省大力实施教育矫正“一市一品牌”战略,省司法厅扶持郑州“金箴行动”等29个试点项目,每个项目给予5万元资金补贴,一批特色教育矫正赋能项目有效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为了提升社区矫正对象的再就业能力,我省把社区矫正对象纳入全民技能培训规划,社区矫正对象与在押服刑人员、强制戒毒人员一起完成年度补贴性培训5万人次以上。

  在推动智慧矫正建设方面,我省构建了贯通省市县乡四级的“一平台、五系统、两终端”智慧矫正系统,配套建立完善22个业务管理流程和工作标准体系,实现全省工作数据一体化、管理智能化、指挥可视化。同时,我省试点开展社区矫正案件“单轨制”网上协同办案,推动与公检法、人社、民政、大数据等部门系统对接,构建跨类别、跨单位的大数据交换共享体系,全省社区矫正对象的交通、住宿等20余项数据实现互联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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