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例会
发布日期:2021-05-18 信息来源: 永城市司法局 责任编辑:张帆 编  辑:张帆

为贯彻落实商丘市、永城市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4月30日下午,永城市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司法局八楼会议室召开第一次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例会。会议由创建办副主任戴凌主持,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市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张振英出席会议并讲话。各乡镇、市直有关单位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联络员、市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成员共计6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市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张振英指出:一要切实认识到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活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要把握重点,结合《永城市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对标对表,明确工作任务,切实履行好创建职责。三要强化保障,组织专班,确保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创建活动落到实处。

会上,茴村镇、刘河镇、酇城镇、龙岗镇及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交通局等十余家相关单位,针对召开创建工作动员会以来,开展的具体工作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作了典型发言。

最后,戴凌副主任对下步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照指标细化责任,对问题清单进行全面梳理。针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困惑,进行了一一解读。戴凌强调,各联络员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桥梁作用,回去后向本单位主要领导把会议精神传达好、汇报好、落实好。切实把工作任务放在重要位置,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工作氛围,确保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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