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2日,鲁建学副厅长参加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联合组织的“我为群众办实事”暨2021年爱民实践服务承诺活动新闻发布会,发布我省司法行政系统2021年承诺事项,回答记者提问。
鲁建学副厅长在新闻发布会上发言
根据省委政法委安排部署,省司法厅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重要内容,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确定2021年爱民实践服务承诺10件实事,具体内容是:
(一)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融合发展,完善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职能定位,推动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扩容升级,优化升级司法行政权力事项跨层级审批系统,探索“不见面审批”和省内“异地可办”工作机制,实现部分法律服务事项“掌上查、掌上办”,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贯彻落实《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各地、各部门编制、公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题调研,加强宣传培训和监督检查,推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在全省实施,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乡村振兴”活动。健全乡村法律援助服务网络,推行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等便民服务措施,为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残疾人等重点群体提供精准法律援助服务,持续加强农民工欠薪维权法律援助工作,助力乡村振兴。
(四)大力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大力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加大乡村普法力度,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到2022年为每个行政村培养5-8名“法律明白人”。深入开展法治创建“四级同创、三级示范”活动,2021年继续评选30个法治县(市、区)、100个省级法治乡镇(街道)、300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五)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扎实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依法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申请,及时发现并纠正违法行政规范性文件,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六)探索建立行政调解告知引导制度。有效拓宽行政相对人之间、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之间争议纠纷的解决途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七)健全完善公证服务“绿色通道”。实施对老弱病残当事人预约服务或公证员上门服务活动。开展“五一”劳动节为市级以上劳模免费办理公证公益服务周活动以及“重阳节”为8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公益服务月活动。
(八)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全省开展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促和谐稳定 迎建党百年”专项活动,及时就地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九)扎实推进狱(所)务公开。健全完善监狱长、强制隔离戒毒所长接待日制度,每月10日公开接受群众咨询。
(十)降低特殊困难群体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对涉及残疾人、农民工、下岗职工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司法鉴定事项,减收不低于法定标准20%的费用。
为确保承诺事项落到实处,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把办理10件实事逐条分解至各地各单位,明确办理时限,细化量化办理标准,立足本职办好惠民实事,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加强督促指导。适时对各地各单位实事办理情况进行督促指导,确保取得实效。
(三)接受群众监督。定期不定期通报司法行政系统办实事的进展情况,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推动落实到位。
鲁建学副厅长在新闻发布会上答记者问
记者:公共法律服务是司法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请您介绍一下,2020年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成效如何?另外,今年我们又将有哪些新的举措?
答:公共法律服务是司法行政机关的重要职能。2020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目标任务。目前,我省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已全面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普惠均等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初步形成。
2020年,我省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48.6万件,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援助14.7万人次,选派1.5万名村(居)法律顾问,为群众解答咨询、提供专业法律意见16.2万条,办理公证46.6万件、司法鉴定8.7万件,接听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电话25.6万次,河南法律服务网访问量达215万次,解答咨询、办理业务上千件。
2021年,我省将继续深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进一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具体措施包括: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加大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推动“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扩容升级,强化“12348”河南法网网上咨询、网上申请、网上办事等便民服务功能;制定服务规程,提升全省公共法律服务规范化水平和质量。
记者: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对于促进地方社会的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请问,今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将如何发挥职能作用,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服务好经济社会发展?
答:今年是建党100周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为持续推进平安河南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省司法厅决定在全省部署开展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促和谐稳定 迎建党百年”专项活动。
一是坚持关口前移。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遍布城乡、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预警、早防范、早处置,及时就地化解,防止激化升级,努力实现矛盾纠纷60%化解在村(居)、30%化解在乡镇(街道)、10%化解在县(市、区)的目标。二是夯实基层基础。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重点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年底前所有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分别配备2名、1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做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人、专职、专责。推进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规范化建设,把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打造成司法所在村(社区)服务群众的工作站,更好地发挥人民调解在全面依法治国和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三是完善联调联动。积极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加强诉调对接、访调对接、警调对接,不断丰富和深化“一站式”纠纷解决机制,从源头上减少信访和诉讼增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