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司法厅厅长申黎明参加访谈
发布日期:2021-03-25 信息来源: 办公室 责任编辑:王天赐 编  辑:王天赐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法治乡村建设

  强谋划 重落实 全力推进河南法治乡村建设

  ——访河南省司法厅厅长申黎明

  司法部法治宣传中心与人民网联合在“司法厅局长访谈”专栏以“不忘初心 司法为民”“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主题推出了三季共15期司法厅(局)长访谈节目,各方面反响良好。2021年,我们继续推出第四季节目,本季节目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乡村建设”为主题,邀请河南省司法厅长申黎明参加访谈,他分享的题目是:《强谋划 重落实 全力推进河南法治乡村建设》。

  记者:法治乡村建设是基层依法治理的要义所在,请您谈谈河南法治乡村建设的总体思路。

  申黎明: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为法治乡村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十四五”时期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更加健全,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提出,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法治乡村建设是法治社会建设的基础,河南是农业大省,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显得尤为重要。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基层基础和法治乡村建设,先后出台《关于加强以新时代党的建设为根本的基层基础工作的若干意见》《河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等文件,为法治乡村建设绘就路线图。省司法厅经过认真调研,出台《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将2019年作为基层基础建设年、2020年为巩固提升年、2021年为全面深化年,把工作重点、人员力量、财力物力和政策措施向基层倾斜、向法治乡村建设倾斜。出台《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考核办法》《法治乡镇(街道)创建指导标准》,在全省组织开展法治创建活动,重点放在县、乡、村三级,省重点抓县,市重点抓乡,县重点抓村,实行动态管理,每年着力打造30个示范县、300个示范乡、3000个示范村。力争到2022年实现全省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全覆盖。同时实行“以奖代补”,连续三年对每年命名表彰的30个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单位给予奖励,树立鼓励干事创新的鲜明导向,这项工作我们正在扎实进行。

  记者:法治宣传是提高群众法治意识的重要手段,我们了解到,河南把农村和农民作为“七五”普法的重点,是基于什么样的考虑?

  申黎明:河南1亿多人口,农村人口比例高,做好农村和农民普法工作,既是提高全社会法治素养的需要,也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必然要求。我们提出加快推进领导干部法治素养提升工程、“以案释法”涵养工程等守法普法“六项工程”,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目的是要夯实打牢法治乡村、法治社会建设的根基。

  村“两委”干部是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的组织实施者。健全农村“两委”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提高他们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基层事务、防范和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有利于提升农村依法治理水平,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特别是实施“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以基层干部、专兼职人民调解员为重点,加强法律知识培训,为每个行政村培养5~8名“法律明白人”,打造一支永远不走的普法宣传队。

  具体工作中,我们紧紧围绕三大攻坚战、乡村振兴、扫黑除恶、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制作发放了《邻里纠纷涉法案例宣传手册》《农民工常用法律知识手册》《新冠肺炎防控实用法律资料汇编》《企业复工复产法律指引》等宣传资料,引导群众依法行使权利,履行法定义务,让法治宣传教育更加生动、更有温度、更受欢迎。

  加强阵地建设,基本实现全省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全覆盖。特别是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打造覆盖8个省辖市、4个省直管县的“河南黄河法治文化带”,是全国唯一以带状形式呈现的法治文化阵地,被命名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记者:依法行政指导监督是司法行政部门的重要职责,在推进基层依法治理中,你们如何推动这方面工作?

  申黎明:我省积极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着力解决涉农领域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切实维护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特别法人地位和权利,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将乡镇综合执法人员纳入培训考试体系,统一培训、统一考试,有效提升了乡镇行政执法人员素质。

  我们将每年9月份确定为全省“服务型行政执法学习培训月”,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培训。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未通过执法资格考试,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举办全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知识竞赛,全省共20.8万人参加,公布三批共216个“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公布首批20个“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单位,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记者: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有效化解农村矛盾纠纷方面,你们有哪些举措?

  申黎明:一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的独特作用。我省六部门出台《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村(社区)、乡镇(街道)、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县级人民调解中心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目前,全省建立各类人民调解组织5.4万个,其中县级人民调解中心157个,乡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2523个、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5.09万个,覆盖面得到进一步拓展。

  二是与省高院、省公安厅、省信访局联合出台系列文件,建立警调对接、警法联调机制。各地联合财政部门出台了经费保障标准和保障办法,破解了长期制约人民调解工作发展的关键问题。

  三是充分发挥司法所在法治乡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联合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财政厅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一揽子解决制约司法所发展的突出问题。协调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单独为司法所招录800多名公务员,这在我省公务员招录史上尚属首次。经过省市县共同努力,全省司法所工作人员由6238人增加到8973人。按照《河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要求,制定《关于加强司法所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出台星级规范化司法所标准和评定办法,争取2021年底把全省司法所全部建成三星以上规范化司法所。

  记者:为群众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全社会都很关注,在这方面有哪些具体做法?

  申黎明: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一体化建设。把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为重点,推动实现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全覆盖。每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1.5万名法律服务人员担任村(居)法律顾问,打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建立贫困群众资料库,畅通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农民讨薪、争取工伤赔偿等提供援助。2020年以来,受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8500件,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9000万元,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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