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机关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
发布日期:2021-03-12 信息来源: 三门峡市司法局 责任编辑:陈松 编  辑:陈松

三门峡市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机关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

陕州区检察院在审查起诉一起40人涉嫌网络诈骗案件中,对韩某某、张某某、潘某某等12名在校和毕业未满一年的大学生,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赃属于初犯、偶犯和具有投案自首、立功情节的犯罪嫌疑人拟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3月8日,陕州区检察院召开韩某某等12名犯罪嫌疑人涉嫌网络诈骗案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3名市监督员受邀参加。听证会由陕州区检察院副检察长主持,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及人大代表、律师参与听证,侦查机关办案人员、犯罪嫌疑人及其近亲属到场参会。

听证会上,主持人介绍了会议议程,宣布了参会人员,核对了罪犯身份,书记员宣布了听证会纪律及参加人员的权利义务。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对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拟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依据做了说明,并听取了犯罪嫌疑人及侦查人员的意见。参与听证人员就证据情况和法律适用向检察人员进行提问、评议,并发表了个人意见和建议。人民监督员就案件事实和证据情况进行了提问并积极发表意见,一致认为案件犯罪情节轻微,嫌疑人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有悔罪表现,同意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作不起诉处理。经过讨论,参与听证人员一致认为该案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查程序合法,既捍卫了公平正义,又做到情与法相统一,体现了人文关怀,对检察机关办案的严谨态度给予充分肯定,一致同意对涉案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处理意见。

认罪认罚拟不起诉公开听证,旨在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和温暖温度。通过对相对不起诉人进行普法教育,让他们将遵守法律入脑、入心,使他们成为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公民,同时通过他们的现身说法影响周边人,他们自己成为普法教育宣传员,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醉驾犯罪的发生,不断提升社会法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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