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柔并济 包容审慎
以服务型行政执法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发布日期:2021-03-04 信息来源: 洛阳市司法局 责任编辑:张帆 编  辑:张帆

    近年来,洛阳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立足提升行政机关执法能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将服务型行政执法作为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激发市场活力的着力点,成功探索出了“一中心、两优先、三抓手”的服务型行政执法洛阳经验。

一、围绕一个中心,转变执法理念,提升执法温度

推行服务型行政执法是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落实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包容审慎监管要求,打造服务型政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洛阳市以严格规范执法为基础,坚持法律制度的刚性和执法方式的柔性相结合,推动行政执法机关从重管制转向重服务,从简单粗暴执法转向刚柔并济执法,寓服务于执法,在执法中体现服务。同时,注重关口前移、抓早抓小,采用事前违法风险防控、非强制性执法手段优先的方式,着力推动行政执法从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从刚性化向刚柔并济转变,从突击性向长效化转变,探索出了一条“管理、执法、服务”三位一体的行政执法新路子,促进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突出两个优先,创新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

洛阳市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突出事前违法风险防控和非强制性执法手段优先,不断创新执法方式,顺利实现了避免违法、减少对立、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目的。

一是突出事前违法风险防控优先。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全面梳理、评估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制定警示防范措施,做到指导在前、服务在前、警示在前,强化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防控意识,引导行政相对人积极预防、主动规避,将违法行为化解在萌芽状态。在卫生健康、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税收管理、应急管理等民生关切的重点执法领域试点的基础上,2020年在全市实施了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督促指导各行政执法部门对违法风险分级分类、动态管理,制定和完善相应防控措施,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

二是突出非强制性执法手段优先。普及行政指导,广泛采取说服、劝告、建议、协商、约谈、引导、回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和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人性化执法方式,在征求行政相对人意见的基础上,促使其自觉尊法守法,实现行政管理目的。目前,全市43家市直行政执法部门、95%以上县区行政执法部门普遍采用了行政指导方式,加强对行政相对人的事前指导、事中提示、事后回访。强化行政调解,采用说服教育、协调劝导等方式,居中调解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行政争议或涉及行政管理的民事纠纷,促使当事人互谅互让、平等协商、达成协议、化解矛盾。在行政争议和涉及行政职权的民事纠纷方面梳理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土地权属争议、治安管理纠纷、劳动争议纠纷、消费者权益投诉举报等行政调解种类。2016年以来,市级相关执法部门适用行政调解解决行政争议案件累计19万余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1%以上。

三是建立轻微违法免罚制度。2020年7月,印发实施了《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轻微违法行为免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处罚清单的通知》,在全市探索建立轻微违法行为免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处罚清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了《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支持加快洛阳市副中心城市发展的指导意见》,梳理出了“轻微违法免罚26条”,在全市市场监管领域推广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三张清单”,促进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市公安局建立“优驾容错制度”,对洛阳号牌个人非营运小型汽车,在城市区内发生“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机动车通过路口不按导向车道行驶,未随车携带驾驶证,未放置保险标志”四种交通违法行为,只要此前6个月无交通违法记录,只做警告处理,不进行罚款和记分。市生态环境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住建局等部门分别结合各自执法实际,也先后出台了相关制度、制定了相关清单。

三、用好三个抓手,优化执法服务,提升执法满意度

洛阳市以群众满意、企业受益、社会认同为执法服务标准,坚持用好制度建设、示范引领、考核激励三个抓手,不断优化执法服务,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满意度。

一是抓好制度建设。洛阳市自2012年以来坚持落实上级政策和发挥地方主动性相结合,坚持整体推动和局部细化相结合,统筹谋划,层层推进,逐步探索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推动、部门实施的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制度体系。出台《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实施意见》《洛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把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作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严格落实中央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要求,出台《洛阳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及任务分解表,保障行政执法公开化、程序化、合法化。2020年,起草出台《洛阳市服务型行政执法实施办法》,制定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培育办法、培育标准,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法律化 、标准化。细化行政指导规程、行政调解流程和文书示范文本,推进行政指导、行政调解工作规范化、精细化。从2012“部署开局年”到2019“固本强基年”,洛阳市以制度建设为主线,每年一个主题,持续推动服务型执法由探索型向规范化转变,由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由经验型向标准化转变。

二是抓好示范引领。通过业务指导、督促帮扶,大力培育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促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创经验、出成效,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扩大覆盖面,提升新高度。截至目前,洛阳市先后命名市级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4批75家,申创省级示范点24家,市级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单位12家、省级标兵3家,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创建遍地开花、亮点纷呈。围绕便民利民,96家单位296个窗口入驻市民之家,1087个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楼式办公”“一站式服务”,1162个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不见面审批”,365个事项达到了即办水平,一窗受理率达96.8%,1261个实现了“最多跑一次”,29类10万余条有效电子证照纳入标准化数据信息库,“网上办”“指尖办”“马上办”获得群众点赞。围绕营商环境优化,聚焦支持新兴业态发展、降低企业开办成本,推出“优化营商环境14条举措”,推动“照后减证”,106项审批事项实行“证照分离”,企业开办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比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分别缩短4个工作日和2个工作日,市场主体由2014年的27万户增长到2020年的52万户。

三是抓好考核激励。将服务型行政执法纳入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考评体系,不断增加分值比重,加大服务型行政执法日常考核力度。将服务型行政执法纳入群众满意度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好差评”“笑脸集赞”等机制,让群众当考官,倒逼行政执法单位主动服务、靠前服务、优质服务。评选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推动形成了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涌现了一大批服务型行政执法先进典型。洛阳交警在全省率先实行“流动车管所”“执法全过程记录”,受到省政府表扬并全省推广。110联动(12345)线上交办、限时解决、跟踪督办机制成效显著,日均办理诉求900余件,群众满意度95%以上。城市管理领域实施的交通秩序“七策治堵”、违章建筑“四抓治违”、公共服务“三字治差”受到全省广泛好评。洛阳市政府连续六年在全省依法行政考核中获得优秀,连续三年被评为“全省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2020年洛阳市服务型行政执法被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命名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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