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河南省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和补充录用工作安排,现将河南省司法厅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补充录用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能测评人员
根据拟补充录用职位,按照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10名,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体能测评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1月26日(星期二)
地点: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东路与新107国道交叉口向西600米路北)。
三、体能测评人员集合时间、地点
参加体能测评人员于2021年1月26日早上09:00前到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南门集合,按照分组排队签到。逾时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四、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按照(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关于录用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11〕28号)规定执行。
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参加体检。
请考生认真阅读理解人社部发〔2011〕48号文件有关规定,熟悉测评项目的规则、合格标准和有关要求。
五、体能测评注意事项
(一)考生签到时须携带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河南省司法厅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登记表》《体能测评承诺书》(见附件2、附件3,表格要如实填写,本人签字)。
(二)体能测评所需的运动服、运动鞋、饮用水、食品等,由考生自行准备。
(三)考生要做好体能测评前准备活动,参加1000米(800米)跑测评时,不得穿钉鞋或有胶钉的足球鞋,防止测评时各种意外和安全事故发生。
(四)测评中,考生如因自身原因摔倒或受伤,造成测评终止的,不再另外补测。
(五)全部测评项目结束后,考生签字确认测评成绩(单项不合格的,考生签字确认,不再进行下一个项目的测评)。考生拒绝签字的,由裁判、监督人员和本组引导员代签确认并注明。
(六)体能测评期间,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已携带的须主动交工作人员保管,私自藏匿携带的按违反考试纪律处理。考生进入测评区域后即实行集中封闭管理,要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宣布取消测评资格或宣布测评成绩无效等处理。对于作弊或请他人顶替的,体能测评成绩无效,并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六、体检有关事项
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参加体检。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具体事项将在河南省司法厅门户网站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为避免影响体检结果,请各位考生体能测评后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不要喝饮料等,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体检。
以上事项如因天气等原因推迟或变更,以河南省司法厅门户网站通知为准。
附件: 1.河南省司法厅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补充录用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xls
2.河南省司法厅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登记表.doc
河南省司法厅
2021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