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司法厅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
补充录用面试资格确认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河南省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和补充录用工作安排,现将省司法厅直属单位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补充录用面试资格确认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确认人员
根据补充录用职位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30名(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1月18日
上午08:00--12:00
地点:河南省司法厅办公楼12楼会议室(郑州市经四路与纬二路交叉口南150米路西,郑州市金水区经四路8号)。
逾期不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资格确认所需材料和注意事项
(一)面试资格确认所需材料
1.笔试准考证(原件、复印件);
2.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及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报告等;
4.报考职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5.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6.本人真实、完整的学习(学习经历从高中起算,含目前在读的学习方式、所学专业、学制等)和工作经历等情况(模板见附件2)。
(二)注意事项
1.面试资格确认时,考生必须本人到场。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应试者应测量体温,出示个人防疫健康码,确保无异常后方可进入面试资格确认场地,并按防疫安全间距要求排队进行面试确认和现场资格审查,同时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提供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原件):2021年1月1日以来,有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境外返回、有境外人员接触史、有疑似症状等情况的;曾被隔离且未取得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的;共同居住家族成员中有以上情况的;健康码为非绿码的。考区所在地有进一步规定的,按考区所在地有关规定执行。
2.参加面试确认人员应对所提供证件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上述证件和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将按规定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面试确认之后考试录用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与招录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和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即按公务员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其违规违纪事实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
3.面试资格确认合格的考生,签订考生承诺书后发放面试通知单等有关材料。面试确认期间出现的职位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生应随时确保报名时登记的通讯方式畅通,以免影响面试资格递补。
4.面试资格确认结束后,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省司法厅网站(http://sft.henan.gov.cn)公布,请各位考生登录查询。
此次补充录用工作中省司法厅职位的相关信息,均通过河南省司法厅官网(网址:http://sft.henan.gov.cn)发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考生。为确保考试录用工作顺利进行,请应试人员持续关注上述网站。因没有及时关注网站造成的后果由应试者本人承担。
联系电话:0371-65909603 65909606
未尽事宜,以《河南省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河南省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补充录用公告》为准。
附件:1.河南省司法厅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补充录用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xls
省司法厅
2021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