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第一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正式命名
发布日期:2020-09-18 信息来源: 省依法治省办公室 责任编辑:史彦东 编  辑:史彦东

       近年来,全省各地各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建立完善以“一平台、两抓手、一带动、一考核”为主体的“1211”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多措并举,狠抓落实,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涌现出一批具有创新性、引领性、示范性的先进地区和项目。

       为进一步树典型、立标杆,激发各地各单位争先创优的内生动力,着力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按照中央依法治国办相关要求,自2019年7月起,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省部署开展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本着注重质量、严控数量的原则,经自愿申报、择优推荐、材料审核、第三方评估、实地核验、社会公示等环节,确定了第一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名单,经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批准,9月15日,省委依法治省办印发《关于命名第一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的决定》,对我省第一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正式命名。其中,漯河市、平顶山市、郑州市、西峡县、清丰县被命名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洛阳市的服务型行政执法、光山县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许昌市的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惠济区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省财政厅的依法理财被命名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省委依法治省办要求,获得示范命名的地区和单位要以此为新的起点,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更高水平、更高质量推进,当好排头兵、领头羊,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省各地各单位要对标对表先进,以内生动力激发工作活力,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紧迫感奋起直追,推动我省法治政府建设水平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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