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黄河公证处(以下简称黄河公证处)的前身为河南省公证处,成立于1988年,隶属河南省司法厅管理。成立初期为国家机关,2002年改制为自主开展业务、执行国家公证职能的事业法人。2006年经河南省司法厅批准,更名为黄河公证处。 黄河公证处秉承“恪守法律,公证为民”的服务宗旨,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黄河公证处已经成为河南省规模最大、公证队伍素质较强、规范化管理程度较高、发展速度较快、办公环境优美、公证服务质量一流的公证机构。 领导班子成员: 主任:闫峰 副主任:王开友 主任助理:祝曦、郑志华 内部机构设置情况: 办公室、东区业务部、西区业务部、金融部、家事法律服务中心、知识产权部、司法辅助部、调研部。 公证队伍情况: 黄河公证处拥有一支年富力强、经验丰富、团结向上的公证法律服务专业团队。截止2018年8月,全处共有公证人员35人,其中执业公证员31人(一级公证员3人,二级公证员7人,三级公证员1人,四级公证员7人),公证员助理53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15人),行政管理人员10人。全处公证人员中92.3%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其中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18人;全处公证人员平均年龄33岁。 办公条件: 黄河公证处现有办公场所两处,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办公场所宽敞明亮,等候椅、签字桌、接待室、饮水机等服务设施以及电脑、网络、复印机、打印机、身份证识别仪、监控视频采集系统等现代化办公设施一应俱全。 公证业务开展情况: 黄河公证处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工作中心,始终坚持为经济建设服务、为改革开放服务、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不断拓展新的服务领域,在办理好继承、赠与、遗嘱、委托、借款合同等民事公证业务的同时,还先后办理了公开选拔副厅级干部、政府超标车辆拍卖、高速公路招投标、省级示范高中评选、国有土地挂牌出让、政府采购、侵犯知识产权的保全证据等一系列在全省有重大影响的公证事项。黄河公证处作为河南省涉外公证业务承办量最大的公证机构,出具的涉外公证书已发往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使用。2011年,黄河公证处共接待公证当事人10余万人次,办理各类公证4.95万件,其中国内公证2.15万件,涉外公证2.8万件。 获得的荣誉: 2006年荣获“全国公证岗位 训练活动先进集体”(司法部) 2008年荣获“河南省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一级)”(河南省档案局) 2008年荣获“河南省文明公证处”(河南省司法厅) 2009年荣获“全国公证行业文明公证处”(司法部) 2010年荣获“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服务和谐社会”主题实践活动“全国先进集体”(司法部) 2010年荣获“集体二等功”(河南省司法厅) 2011年荣获“全省优秀公证处”(河南省司法厅) 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 1、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和黄河南路交叉口向东一百米路南(郑东新区金水东路15号)。 邮政编码:450018 联系电话:0371—86237700 乘车路线:乘43、305、916、K115路在金水东路和黄河南路站下车或地铁一号线到黄河南路站下B1口出直行100米路南
2、河南省郑州市经四路8号(纬二路和经四路交叉口向南二百米路西省司法厅南隔壁) 邮政编码:450003 联系电话:0371—65934898 Tel: 0371-65934898 乘车路线:乘40、42、98、205路在纬二路和经四路站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