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检察院首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对公诉人出庭公诉工作进行监督
发布日期:2020-07-13 信息来源: 郑州市司法局 责任编辑:冯源 编  辑:冯源

  2020年7月10日上午,郑州市人民检察院邀请钱建彬、赵中原、乔京三位人民监督员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旁听庞某某涉嫌徇私枉法案庭审,这是郑州市首次对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进行监督。

  庞某某徇私枉法一案是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在办理一起诈骗案件抗诉过程中发现的。经上报,2019年10月8日,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将该线索交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办理,2020年6月4日,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将该案移送至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提请公诉。该案涉及公安民警滥用公权,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

  法庭上,公诉人就被告人庞某某在任职期间,作为案件承办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接受亲戚请托,插手经济纠纷、违反规定处理公务等违法犯罪事实进行了指控、举证质证和答辩。三位人民监督员全程参加庭审,对检察官出庭公诉工作进行监督。旁听结束后,公诉人孙永记专门听取了人民监督员的意见。人民监督员钱建彬指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着装、行为、语言规范,举证条理清楚,答辩有力,体现出了良好的综合素质。”

  邀请人民监督员旁听庭审,是对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的贯彻落实。对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进行监督,不仅拓展了群众了解检察工作渠道,丰富了检察机关的外部监督方式,同时,人民监督员提出的有针对性意见建议,也对提高公诉检察官素质大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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