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省政府涉法重大决策、“放管服”改革措施和重要事务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省政府交办的法律事务,负责对以省政府名义制发的重要规范性文件进行签发前的合法性审查。负责指导监督全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复议应诉工作。承担省政府法律顾问办公室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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