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凝心聚力 切实抓好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工作
发布日期:2020-02-10 信息来源: 厅直属机关党委 责任编辑: 编  辑: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引导全省广大干部群众深入了解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法律知识,推进疫情防控工作依法有序开展,近日,省司法厅、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工作的通知》,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深入了解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法律知识,推进疫情防控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相关单位要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一系列重要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的重要工作安排,把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二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积极部署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活动,要履行主体责任、明确宣传任务、密切配合协作,整合力量资源,形成宣传合力。要发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部门职能作用,加强工作指导,做好统筹协调,确保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工作落到实处,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三要强化示范引导作用。要发挥律师、公证员以及村(居)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示范带动作用,在人民群众中广泛宣传疫情防控法律知识。要把疫情防控法律知识宣传作为开学第一课重要内容,引导学生、家长在疫情防控中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要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制,全方位、多声部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

四要讲求普法工作实效。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各具特色的法治宣传活动,注重宣传实效,力戒形式主义。要加强以案普法,及时发布防疫权威信息,回应群众的关切,将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贯穿疫情防控工作全过程,引导全社会依法行动、依法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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