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省司法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响应省委省直工委“基层有需求,省直有行动”号召,在厅属单位中下发《关于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教育实践工作的通知》,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系统优势,迅速组织党员干部到花园路街道办事处开展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活动,与社区干部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号召在前。疫情发生以来,厅党委第一时间安排部署志愿服务活动工作。制定印发《省司法厅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中开展志愿服务进社区活动的通知》,号召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投入到疫情防控工作中去。通知下发不到半天的时间,200余名党员、干部踊跃报名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厅党委书记陈红瑜、副厅长侯学功先后以普通党员身份深入社区,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严防在前。作为花园路街道志愿服务总队长单位,省司法厅党员志愿者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服从花园路街道办事处统一安排,协助社区人员开展重点疫区返乡者的排查工作,精确摸底,仔细登记,确保信息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司法厅志愿服务队不仅协助社区人员做好社区工作,还向办事处积极请战,主动接管经四路214号院,设置党员志愿服务站,建立疫情监测点,全面负责小区进出口值守、进出人员的引导,构筑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密防线。
宣传在前。疫情发生以来,充分发挥司法行政优势,围绕疫情防控及时制作知识展板,第一时间印制、发放《抗击疫情 法治同行》疫情防控海报及知识问答手册, 协助社区工作人员开展防控知识普及和健康教育,引导群众不信谣不传谣, 为防控疫情提供法律保障,提高科学防控能力。
服务在前。随着疫情的持续,各类防控物资匮乏。为积极响应地方政府号召,主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在厅党委安排部署下,厅机关向花园路街道办事处捐赠酸奶、方便面等物资,为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物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