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布第二批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
发布日期:2020-02-24 信息来源: 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处 责任编辑: 编  辑:

 近日,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公布第二批河南省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的通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等37个单位被命名为第二批“河南省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
    我省自2017年起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创建工作,每两年推荐评选一批,本次为第二批。本次创建采用省直部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司法局进行初步筛选、推荐上报的形式确定申报单位。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专门考核组,按照《河南省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创建标准》要求,通过书面审查、实地核查、卷宗评查、能力测试等环节全面考察申报单位在明确执法责任、落实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工作情况,量化考核,逐项打分,优中选优,确定了37家行政执法单位为第二批“河南省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
    《通知》要求,被命名的单位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扎实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进一步明确执法责任、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充分发挥典型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作出积极贡献。各地、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提高对创建工作的认识,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建立和完善本地区、本系统示范点创建机制,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努力实现全省各地、各行政执法部门示范点全覆盖。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