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司法厅开展全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调研工作
发布日期:2019-11-28 信息来源: 法制审核处 责任编辑: 编  辑:

建立和实施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是中央和省委确定的改革任务,是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是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的制度依托。建立一支政治素质高、法律素养好、工作能力强的专门法律顾问队伍,对于促进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用权,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实现法律风险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化解,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实施,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实施作为当前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措施,并于2019年6月机构改革后,赋予新组建的省司法厅承担指导、监督全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的新职能。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精神,全面了解我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开展现状,进一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我厅于2019年9月23日在全省范围开展了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调研。此次调研,我们采取定点发送调查问卷的形式,向全省73个省直各部门及18个省辖市司法局(省辖市各市直部门开展情况由司法局统计)、10个省直管县司法局发送了调研通知。我们将对调研结果进行汇总统计,查找问题、剖析根源、研究对策,为有效开展下一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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