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司法局,厅机关各局(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9〕44号)精神,加快推进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全省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结合我省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通知如下:
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 申黎明 厅长
副组长: 王海云 副厅长
鲁建学 副厅长
侯学功 副厅长
马占锋 政治部主任
梁增杰 高级法律专务
司九龙 巡视员
肖余生 巡视员
胡 奎 副巡视员
苏诗海 副巡视员
成 员: 李运昌 厅办公室主任
陈东升 厅法治调研督察处处长
陈晓伟 厅依法行政指导处处长
刘卫星 厅法制审核处处长
鲁春霞 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处长
时志强 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处长
贾 沅 厅律师工作处处长
史雪梅 厅法律援助工作处处长
周春莹 厅司法鉴定管理局局长
孙守汉 厅公证仲裁管理处处长
黄兴士 厅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处长
宋瑞萍 厅基层工作指导处处长
李 星 厅计财装备处处长
王力贞 厅信息化工作处负责人
卢子朝 厅政治部副主任
刘向东 厅宣传处处长
王宇生 省律师协会秘书长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和司法部关于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研究审定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总体意见和实施方案;统筹、协调、指导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厅法律援助工作处,史雪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主要职责:落实领导小组的决策和工作要求;履行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等具体工作职责;制定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报领导小组审定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考评;负责总结、交流和推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经验;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