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2015年节能宣传月和低碳日活动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5-07-16 信息来源:河南省司法厅 责任编辑: 作  者:

根据豫发改环资〔2015〕589号的要求,我办于2015年6月份和6月15日,在全办分别开展了节能宣传月和低碳日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接到《关于2015年全省节能宣传月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后,为确保此次活动的顺利开展,我办节能减排领导小组高度重视,专题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我办的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制定下发了《2015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研究制订了相关工作计划,并对节能宣传月和全国低碳日活动作了具体的安排。

二、措施得力,宣传到位

一是在我办网站开设了节能减排专栏,及时发布相关工作动态、通知等,宣传搭建平台。二是我办在节能宣传月和全国低碳日活动期间,制作了主题为“节能有道  节俭养德”的节能宣传展板在办公楼内设置展出,内容包括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和节能小知识;节能减排的重大战略意义;“十二五”期间尤其是最后一年节能工作目标和任务,以及国家有关节能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等。通过宣传使全办工作人员了解目前节能形势,掌握节能常识和方法,增强对节能工作的信心和动力,形成了浓厚的节能减排氛围。

三、主题突出,成效明显

今年的活动紧紧围绕全省节能宣传月“节能有道  节俭养德”为宣传主题。6月12日,我办组织参加了省综合办公楼举办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展板集中展示活动,通过参加上述活动使大家对实施能源资源形势和基本国情教育,普及节能低碳、节水和资源循环利用知识有了更清醒的认识,提高了全办工作人员积极参与的热情。6月15日全国低碳日当天,我办积极参加全国公共机构同步开展的能源紧缺体验和绿色低碳出行活动,倡导办公人员减少一次性用品消耗,减少待机能耗;开展停开空调和关闭公共区域照明等体验活动。当日由办领导带头,全体工作人员自觉绿色出行,停用公务车及私家车,上下班不使用电梯;办公室禁止开空调;关闭除保障正常工作的照明及电脑之外的其他电气设备。通过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日”活动,全体工作人员深刻地体会到能源紧缺给工作生活带来的不便,进一步增强了忧患意识、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责任意识,从而从自觉节约一度电、一滴水、一张纸、一支笔、一升油做起,养成了良好的节约习惯。以“节能有道  节俭养德”主题在二楼大会议室两侧开展了节能宣传图片展活动并运用法制网宣传生态文明理念。通过节能宣传月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开展,在全办深入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同呼吸、共奋斗”公民行为准则》、《河南省节约能源条例》等,营造了浓厚的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氛围,增强了全体工作人员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节能观念,有效地推进了节约型机关建设。我办将以此次节能宣传月和全国低碳日活动为契机,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认真做好我办的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全面提高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水平,为打造“四个河南”、推进“两项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201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