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对不对 公众评议来把关
发布日期:2019-02-19 信息来源: 济源市 责任编辑: 编  辑:济源市人民政府法制局管理员

为建立行政执法公众参与机制,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确保行政处罚权公开、透明、有序运行,济源市创新推进行政处罚案件公众评议制度。济源市公安局、交通局、人社局、食药监局、文广新局和卫计委等部门为试点单位。

行政处罚案件公众评议,是指行政机关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提交公众评议员进行评议并形成评议意见的活动适用于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需将案件卷宗材料及处罚的初步意见提交公众评议团,就案件事实情节、证据采信、适用法律、处罚幅度等情况接受公众监督,由公众进行独立评议,并形成评议意见,作为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参考,将行政处罚全过程公开透明地晒出来。

公众评议员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熟悉了解行政执法工作,是一支重要的外部行政执法监督力量。济源市行政处罚案件公众评议制度的实施,将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的社会监督、民主监督和群众监督,督促行政机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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