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司法局采取四项措施强化节假日期间社区服刑人员外出管控工作
发布日期:2019-01-14 信息来源: 社区矫正管理局 责任编辑:乔彬 编  辑:濮阳市司法局

节假日期间是社区服刑人员不假外出的高发期、多发期。为重点打击、有效管控社区服刑人员节假日期间不假外出的违规行为,濮阳市市司法局严格按照《河南省社区服刑人员外出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采取四项措施,切实抓好社区服刑人员不假外出的防范、处理工作。

一是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全市各级社矫办高度重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认真贯彻落实社区服刑人员请假外出的要求和规定,明确目标任务,强化措施落实,做好社区服刑人员在节假日期间的管控和维稳工作。

二是全面排查,严格制度。严格社区服刑人员请销假和迁居制度,社区服刑人员除因病就医、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原因确需离开居住地外,其余情况一律不予准假,确保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在节假日前后,采取实地走访、通讯联络、信息化核查等手段,对全市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一次“拉网式”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治活动,分析研判社区矫正工作安全隐患,梳理、掌控违规人员名单,按照规定予以惩戒,做到基本情况清、现实表现清、行为去向清、监管责任清。

三是加强教育,有效管控对确需请假外出的,县(区)司法局安排专人做好针对性谈话教育,强化其外出期间的遵纪守法意识和自我约束意识,并记录在案,掌握其思想动态、外出意图和目的地,及时了解其外出期间的活动情况,落实外出后的防控措施。对外出风险较大的重点社区服刑人员,要求其提供符合条件的担保人签订担保责任书。积极主动向同级公安机关通报社区服刑人员情况,协调办理法定不准出境手续或采取其他管控措施。

四是注重宣传,积极引导。密切关注社区服刑人员严重刑事犯罪案件和涉及社区矫正的负面网络舆情,积极做好应急处置和舆情引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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