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残联
发布日期:2018-11-21 信息来源: 省普法办 责任编辑: 编  辑:

1、利用全国助残日、“12·3”国际残疾人日、残疾人运动会等重要时间节点和重大活动,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残疾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引导残疾人学法用法。

2、做好残疾人法律维权工作,加强维权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通过法律援助和救助工作站等,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服务。

3、负责残疾人保障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残疾人就业条例、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残疾人教育条例、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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