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8-11-20 信息来源: 省普法办 责任编辑: 编  辑:

1、发挥机关事务工作优势,在集中办公区、统管院区设置法治宣传栏(橱窗)等固定法治宣传设施,营造学法氛围。

2、负责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物业管理条例、河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