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省人大常委会就法治宣传教育做出决议等立法性事务的组织协调工作。
2、做好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报告的组织协调工作。
3、协助省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对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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