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1210105号提案原文及答复
发布日期:2018-08-17 信息来源: 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责任编辑: 编  辑:

我今年第三次提交该提案,我于2016年提案,河南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回复,适时完善相关的地方法规,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2017年我提交该提案,河南省法制办和河南省财政厅回复都认为这个提案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关系到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幸福与社会和谐,非常重要,非常必要。有助于被拐卖儿童的确认和认领,公安机关已经具备开展新生儿身份识别DNA检验的技术能力,只是缺少开展新生儿身份识别DNA检验的法律法规而无法推进。

当新生婴儿在医院一出生,这边就及时对接政府部门、公安部门和民政部门进行信息联动,为新生婴儿免费采集DNA及身份识别信息,通过这种方式保证婴儿的信息完整和有效,通过这种方式在源头上为孩子建立身份识别信息系统,保证每个孩子在出现丢失与拐卖的情况下,公安部门能够及时介入并将孩子及时归还给父母,这种方式将从根本上解决孩子解救后信息核查问题,并且大大提升了对比信息的效率与效果。

为新生儿建立身份识别系统,并形成有法律约束力的不仅是一个民生问题,更关系到每个家庭幸福与稳定。每个孩子都是父母的希望,孩子的健康快乐成长离不开父母的精心呵护,但是当从电视中看到那些被拐卖孩子的悲惨境遇,建立新生儿身份识别系统迫在眉睫,通过生物技术方式,提取新生婴儿的有效识别信息,建立信息数据库,为孩子的未来建立一个保障体系,希望政府能够关注并采取有效方式来执行的民生问题。

为新生儿建立身份识别系统,本身是需要一定的“采集成本”,这笔费用数百元至数千元,对于家庭来讲是一笔不菲的花费。如果政府通过财政收入进行买单,按照目前我国每年新生儿1600多万平均计算,每年需要为此支付数十亿甚至上百亿元的费用。这样一笔巨额费用,对于政府来讲也是非常慎重的一项财政预算。首先这项工程一定要建,并且要建好,因为这是一项造福人民群众的民生工程。二是建设的成本可以通过政府主导,多方面渠道筹措的方式筹集建设资金,可以借鉴现在政府主推的政府资金与社会资本的有效合作,政府按照每年的财政拨款确定一定的年限返还给社会资本方,但是这样做有一个基本要求,即社会资本方一定不能带有某种目的与动机参与到合作中来,政府在这方面要进行合作方的严格审查,做到审慎,合理、全面的原则。

建立新生儿识别系统本身是为了防止任何可能出现的对孩子成长造成的伤害而建立的保障体系,但是我们不得不面对另外一个问题,即公民隐私信息的保护。从公民个人信息保护角度,一旦建立识别系统,它很有可能给个人隐私保护造成各种难以预测的潜在风险。相比其他一般的简单个人信息,如姓名、年龄等,“生物基因”层面的个人DNA信息,事实上是涉及和包含大量极为隐秘生理特征的个人信息,如个人DNA数据,指纹信息、骨骼特征,遗传信息。呼吁政府应该从三方面入手解决此项问题。一是政府需要及时配套出台防止个人隐私信息被泄露的相关条款,保障公民的隐私权不被侵害。二是对公民的信息进行分类,制定界定标准,哪些是公开信息,哪些是有条件公开信息,哪些是高度敏感信息,同时将相关内涵与外延进行说明,这样做将会更针对性的指导政府机关合理使用相关信息服务公民。三是出台完善的信息保护机制与处罚规定,对任意泄露公民敏感信息的个人或机构进行处罚,做到防止与威慑的作用,为公民信息安全提供法律参考。

 

答复 :

豫政法文〔20186         签发人:陈红瑜           办理结果:C

张朝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新生儿DNA身份识别系统杜绝和预防拐卖儿童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家庭是社会的细胞。为进一步防范和打击拐卖儿童犯罪行为,建立新生儿DNA身份识别系统,不仅对防范拐卖儿童有震慑作用,对那些被拐卖的儿童,也能在较短时间内找到父母,为打击、预防拐卖儿童犯罪提供技术支持,这是一种高效、管用的民生工程,关系到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幸福与社会和谐。

    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文件,采取了一些有效措施,严厉打击了拐卖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并取得了明显实效。2009年4月,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拐卖儿童妇女犯罪专项行动,建立了全国打拐DNA数据库。2010年4月,承担血样检测任务的各地公安机关DNA实验室已全部联网。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的通知提出:“要特别重视收集、固定…… 被拐卖儿童的DNA鉴定结论、有关监控录像、电子信息等客观性证据”,“公安机关应当高度重视并进一步加强 DNA数据库的建设和完善”。这些都充分说明国家对这项工作的重视和认可。

    建立全国新生儿DNA数据库,在新生儿上户时同时录入其DNA信息,能够有效防止拐卖儿童案件的发生,有助于被拐卖儿童的确认和认领。但是建立新生儿DNA身份识别系统,还要综合考虑到公民隐私信息的保护,采集费用等问题,需要政府有关部门深入探索研究。

    张朝祥委员一直很关注建立新生儿DNA身份识别系统这项重大民生工程,这已经是第三次在两会期间提交该提案。根据您的提案,我们将与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相关部门积极沟通,密切配合,论证地方立法的可能性和可行性,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为尽早建立新生儿DNA身份识别系统提供立法依据。

    感谢您对我省政府法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8年4月8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0371-69699067

邮政编码:450018

抄    送:省政协提案委办公室(3份)、省政府督查室(1份),

         郑州市政府、政协(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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