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1210573号提案原文及答复
发布日期:2018-08-16 信息来源: 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责任编辑: 编  辑:

原文:“决策得当,利国利民;决策失当,害国害民。”中共中央高度重视并大力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和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我省制定的《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亦明确提出,要“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如何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需要有科学、完善的具体程序和制度及监督问责机制,并要在如何落实上下功夫。

为此,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制定完善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按照《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要求,尽快制定完善我省具体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2、加强决策法治化的培训学习和普法宣传。加强对领导干部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的法治培训学习,培养领导依法决策的意识和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律手段处理问题的能力;在干部入职选拔和绩效考核时,增加法治能力测试内容;利用“12.4”宪法日等活动,加强对市民、群众的法制宣传,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

3、扩大公众参与,保障重大行政决策的民主性。在做出重大行政决策前要举行听证,听取公众和相关利益团体的意见;对调整与百姓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如水费、电费、燃气费、城市公交、教育、医疗等,必须按照听证程序的规定举行听证会。

4、充分发挥政府法制部门和法律顾问的作用,保障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我省目前已基本建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要充分发挥政府法制部门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审查把关作用,和政府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

5、扩大重大行政决策的信息公开范围,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将信息公开贯穿于重大行政决策的调研、立项、论证和结果的全过程,使政府的决策活动暴露于阳光之下,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6、强化程序监督,完善问责机制。既要按照规定报送上级或同级主管审核的部门进行内部的审核监督;又要注意完善人大、政协、司法机关、新闻媒体和社会其他方面的外部监督。还要建立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的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

第1210573号提案的答复

 

豫政法文〔2018〕4号                签发人:陈红瑜                 办理结果:B

陈启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规范决策行为特别是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是规范行政权力的重点,也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出台的很多文件中都对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出了要求。为践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我省各级领导干部自觉树立依法决策理念,依法决策意识和能力不断增强,决策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重大决策法治化建设取得了很大成就。一些省直部门和省辖市政府出台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的制度,并在做出重大决策时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全省政府和部门基本已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借助法律专家的“外脑”力量,为重大行政决策加筑了一道“防火墙”。与此同时,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在制度上,国家层面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的制度不健全,我省省级层面也没有出台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的专门制度;在实践中,有的决策尊重客观规律不够,听取群众意见不充分,专断决策、拍脑袋决策等问题在少数地方依然存在。

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国务院已将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列入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我们将及时了解掌握国家关于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建设的动向,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的调研,为制定我省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待国务院条例出台后,及时制定出台我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扩大重大行政决策的信息公开范围,强化监督问责机制,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另外,我们将继续加强对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的法治培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加强对群众的法制宣传,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对重大行政决策的智囊、智库作用,为重大行政决策加筑一道“安全网”;发挥法制机构对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作用,做到合法性审查工作全面规范、分工明确、应审尽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非常感谢您对我省政府法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8年3月21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0371-69699089

邮政编码:450018

抄    送:省政协提案委办公室(3份),省政府督查室(1份),

         三门峡市政府、三门峡市政协(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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