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法文〔2017〕12号 签 发 人:陈红瑜
办理结果:A
王建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河南省气候资源保护与利用条例》立法进程的提案”收悉。经与省气象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随着风能、太阳能开发的快速发展,气候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越来越重要,其不仅关系到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更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和自然环境的和谐共存。近年来,我省气象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和中国气象局要求,认真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在依法保护气候资源、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一是积极学习借鉴外省先进立法经验,有序推进《河南省气候资源保护与利用条例》立法进程;二是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气候资源保护管理责任体系和统筹协调机制研究,建立健全气候资源保护制度;三是强化能力建设,积极为气候资源利用提供技术保障。
气候资源保护与利用立法是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工作,目前全国已有多个省份出台相应的地方性法规。《河南省气候资源保护与利用条例》是2017年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项目。近期,省人大常委会已启动该条例立法工作。下一步,我们将与省人大常委会、省气象局密切配合,加快推进该条例立法进程,为加强我省气候资源保护、规范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非常感谢您对我省政府法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7年6月8日
联系单位: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69699068
抄 送:省政协提案委办公室(3份),省政府督查室(1份),郑州市政府、政协(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