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一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115088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7-08-28 信息来源: 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责任编辑: 编  辑:

 

 

 

           豫政法文〔201721号                   签 发 人:陈红瑜

                                                  办理结果:C

 

 

 

 

吴颖委员

提出的“关于对我省高铁沿线重大安全隐患整治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省政府法制办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国高铁事业发展迅速,给人们的出行带来了极大的便利。高铁时代的来临改变了人们的出行方式,改变着人们的日常生活,高铁因快速、便捷成为人们出行的首选。我省的高铁产业更是飞速发展,“米字型高铁网络”已经成为了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成为河南的一张名片。这也就意味着高铁的安全运行,已成为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诉求与需求。但是,高铁由于铁路点多线长,对安全环境要求极高,特别是新形势下高铁安全面临诸多考验。目前我省高铁沿线私搭乱建问题突出,桥下非法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现象严重,这些问题已经成为严重影响高铁安全运行的隐患,甚至危及旅客人身安全。

为了加强铁路安全管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国务院在2014年1月1日颁布施行了《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我国也于2015年4月24日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但是这些法律法规只在大的方面做了规范,并没有专门针对高铁安全的相关条款,在处理实际问题时缺乏可操作性。因此,结合我省自身的情况和特点,尽快出台关于高铁安全方面的法规规章是非常必要的。通过立法进一步理顺细化我省高铁安全管理机制,使其更好地服务于我省的经济建设与发展。

您提交的关于“通过研究制定《河南省铁路安全管理规定》来整治我省高铁沿线重大安全隐患”建议,对我省当前社会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高铁沿线安全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对我们的工作很有参考价值。针对该建议我办将按照立法程序与相关单位抓紧调研论证,待条件成熟时及时出台。此法规规章将我省高铁安全运行、规范管理提供法律依据,促进我省经济快速发展,方便人民出行,提升生活品质。同时,也非常希望您到时参与该项目的立法,并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非常感谢对我省政府法制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2017719

 

 

 

联系单位: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69699062

邮政编码:450018

抄    送:省政协提案委办公室(3份),省政府督查室(1份),新乡市政协(1份),新乡市人民政府(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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