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法文〔2017〕8号 签发人:陈红瑜
办理结果:C
张朝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为新生儿建立身份识别系统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新生儿建立身份识别系统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关系到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幸福与社会和谐,非常重要、非常必要。建立新生儿DNA信息身份识别系统能够更快更好地对身份不明儿童进行身份识别,有助于被拐卖儿童的确认和认领,为打击、预防拐卖儿童犯罪提供技术支持。据了解,目前我省公安机关DNA实验室已经具备开展新生儿身份识别DNA检验的技术能力。根据您的提案,我们将会同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开展调查研究,论证地方立法的可能性和可行性,积极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为尽早建立新生儿DNA信息身份识别系统提供法规依据。
感谢您对我省政府法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7年5月16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0371-69699069
联 系 人:杨永峰
邮政编码:450018
抄 送:省政协提案委办公室(3份)、省政府督查室(1份),
郑州市政府、政协(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