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失效时间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分析工作的 通知》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2016年11月21日 | |
有 效 性 |
各省辖市、直管县 (市)人民政府法制机构,省直各部门法制 机构:
为了做好2016年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分析工作,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于近期下发《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分析工作的通知》(国法复函 〔2016〕26号),现予转发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将所属县级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行政复、行政应诉案件统一汇总后填报。省直管县(市)、省直各部门填报本单位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
二、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统计汇总,确保统计数字准确无误,并认真撰写统计分析报告,一并上报;
三、各单位务于2016年12月30日前完成统计填报(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统计系统用户手册,国法复函〔2016〕26号通知请登录省政府法制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并报送本单位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统计分析报告。
特此通知。
行政复议应诉一处联系人:刘 杰 王晓璐
联系电话:0371-69699085
2016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