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失效时间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关于举办“河南省2016年度十大行政复议精品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2016年05月03日 | |
有 效 性 |
豫政法〔2016〕21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法制机构 ,省直各部门法制机构:
近年来,全省各地各部门法制机构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积极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为总结行政复议工作经验,加强对全省行政复议工作的指导,促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人员的办案能力和水平,发挥行政复议典型案件的示范指导作用,我办拟举办“河南省2016年度十大行政复议精品案例”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单位2016年度(2015年12月至2016年10月)审结的行政复议典型案件。
二、评选条件
(一)具有典型性。案件类型具有典型意义,或者在一定范围内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对规范行政执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完善相关制度具有示范指导作用。
(二)办案程序规范、质量较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审理,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各种文书准确、清晰、完整,所作行政复议决定说理充分、逻辑严密;案卷装订完整、规范。
(三)办案效果较好。行政复议决定得到及时全面履行,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或公共利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社会效果较好。
三、其他要求
(一)各参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做好精品案件的筛选、推荐、报送工作,确保参评案件能够真实反映严格依法公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能力和水平。
(二)各参评单位推荐报送1件行政复议案件,并于2016年10月17日之前将以下材料报送我办行政复议处:(1)参评案件推荐表(见附件);(2)相关行政复议决定书复印件;(3)其他能够反映案件良好社会效果的材料。
我办对报送案件初步评审后,将组织有关专家评选出“十大行政复议精品案例”。
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联 系 人:郑悦琛 王晓璐
电 话:0371-69699085 69699082(传真)
电子邮箱:tofyt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