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南省司法厅部门预算基本情况
发布日期:2019-10-11 信息来源: 河南省司法厅 责任编辑:王天赐 编  辑:管理员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省司法厅部门机关内设13个职能处室和省司法厅机关、省法律援助中心、厅机关服务中心、省监狱管理局机关、省监狱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省犯罪遣送转运站、省罪犯改造工作研究所、省司法厅戒毒管理局机关、省属监狱单位(25个)、省属戒毒单位(5个)、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等39个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主要职责是管理全省监狱工作,管理和监督全省监狱刑罚执行、改造罪犯、监狱布局调整、重要设施建设工作;管理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监督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执行工作;拟订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各地、各行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监督指导全省律师、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监督管理全省法律援助工作;监督指导全省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帮教安置工作;监督管理全省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开展社区矫正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组织实施全省国家司法考试工作;主管全省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工作;指导全省仲裁机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负责省属监狱、戒毒所等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任中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导监督全省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负责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调省辖市及省直管县(市)党委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等。
  (二)人员构成情况
  省司法厅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14,515人,其中:行政编制13,998人,事业编制517人;在职职工13,514人,离退休人员4,940人。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切实提升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能力,持续确保监狱安全稳定,着力培养戒毒工作河南模式,全面推动社区矫正工作上台阶,切实发挥人民调解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作用;切实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持续加强律师管理工作,不断增强公证服务能力,持续完善司法鉴定管理,深入推进从严治考工作,大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民生能力;切实提升普法工作能力;切实提升司法行政工作基础保障能力;切实提升司法行政干警综合素质和拒腐防变能力。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281,42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23,000.3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91万元,中央专项转移支付143.6万元,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3,650万元,其他收入21,970.4万元,2015年部门财政性资金结转32,573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281,428.3万元,按用途划分为:工资福利支出110,268.6万元,占3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0,303.1万元,占32%;商品服务支出28,671.7万元,占10%;项目支出52,184.9万元,占19%,主要项目是:法律援助专项经费、国家司法统一考试经费、干警服装经费、司法行政工作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监狱安全检查专项经费、戒毒业务管理经费等。此外,该部门参与待分专款主要有:弱势群体法律援助资金、劳动补偿费等。
  2016年行政经费预算安排201,486.7万元,主要保障机关人员工资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7,340.7万元,主要采购干警服装、办公设备、执法执勤用车等货物,采购会议、培训等服务。
  四、“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用较上年增加13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司法部工作安排增加了国外交流培训学习人员。
  2016年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188.1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514.5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需要说明的是,当前省直部门公务用车改革尚在推进中,由于本部门车改后保留车辆编制数尚未确定,目前本部门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暂按车改前车辆编制数核定,待改革到位后省财政将根据减编情况对本单位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进行统一调减。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较上年减少91.1万元,主要原因是省直机关公务用车改革后,厅所属预算单位需要更新的执法执勤用车数量减少。

  附表:河南省司法厅部门预算公开表.zip

                                    2016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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