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新乡市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活动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28 信息来源: 新乡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责任编辑:王天赐 编  辑:新乡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管理员

新依法行政领办〔2014〕9号

新乡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新乡市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活动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2014年新乡市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活动工作安排》印发你们,请结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相关工作计划,认真贯彻实施。

各地、各部门工作计划请于5月10日前报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新乡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4月18日    

                       

2014年新乡市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

建设活动工作安排

1.进一步加强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宣传工作。围绕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确定宣传主题,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加强相互学习、交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积极拓宽宣传领域,扎扎实实开展各项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积极开展“服务型执法学习培训月”活动,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确定5月份为全市“服务型行政执法学习培训月”,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有针对性的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市政府法制办将举办行政执法人员业务骨干及基层法制员培训班。

3.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认真贯彻《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和“河南省行政处罚裁量制度”,进一步修订、规范行政执法文书,明确行政执法程序。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参照《新乡市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文书指导格式》(新依法行政领办〔2014〕2号文件)结合本单位实际,对各自行政执法文书、程序予以修订、规范,贯彻实施。

4.积极开展“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先进单位和优秀行政执法人员”评选活动。在全市行政执法机关中选择一批“推进服务型执法先进单位和优秀行政执法人员”,报省参加评选,提高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5.创新行政执法体制,积极稳妥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延津县、原阳县要按照省政府要求,积极在本行政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结合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活动,严格执法,规范执法,依法行政,着力提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其他县、区要认真学习国务院、省政府文件精神,开拓思路,创造条件,积极申报。

6.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做好《河南省行政执法证》换发工作。升级完善行政执法资格网上管理系统和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系统,加强审核把关。结合2015年《河南省行政执法证》换证工作,对网上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予换发《河南省行政执法证》。

7.认真贯彻《河南省行政执法投诉办法》、《河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备案办法》,积极构建新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按照《办法》要求,积极开通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电话,明确责任人员,认真受理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积极开展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工作,强化主动办案,对查出的问题,严格按照《河南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试行办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8.深入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继续选取农业、气象、工商、环保、工信、商务、河务、旅游等8个部门进行全系统重点推进。同时,对2013年确定的公安、交通、住建、国土、安监5个重点部门进行“回头看”的监督检查。对拒不贯彻执行行政处罚裁量制度的予以通报。

9.创新监督检查方式,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方式,采取暗访、实地走访、案卷评查、县(市、区)互查、召开通报会等多种方式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市政府法制办今年将确定10个二级行政执法机构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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