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司法厅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4-03-28 信息来源: 河南省司法厅 责任编辑: 编  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现公布河南省司法厅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五部分,报告正文后附带公开数据统计表。内容涵盖河南司法厅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在河南省司法厅政府门户网站(www.hnsft.gov.cn)上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河南省司法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四路8号,邮编:450003,电话:0371-65900261,传真:0371-65906385。)
        一、情况概述
2013年,我厅按照《条例》及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我厅严格落实《条例》要求,修订并严格落实《河南省司法厅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河南省司法厅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和《河南省司法厅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河南省司法厅门户网站管理制度》(试行),更加科学合理的规范了拟公开信息的产生、报送、审核、发布、责任追究等环节,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推出“河南司法行政在线”官方政务微博。在新浪微博上线运行了“河南司法行政在线”政务微博,充分利用微博这一新媒体交流平台,为网民提供丰富的政务信息资讯,强化与公众的互动沟通,认真回答网民咨询的问题,积极提供帮助和服务,展示司法行政机关的良好形象,提升司法行政机关的公信力和满意度。目前,“河南司法行政在线”政务微博已有听众逾20万。
        (三)完善门户网站建设。2013年,为更好的体现门户网站的实用性和美观性,进行网站小范围改版20余次,并通过考察兄弟单位门户网站建设经验,在通过门户网站体现法律服务功能方面进行了初步探索和尝试。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2013年,我厅通过各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5737条,其中通过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735条,通过公报公开2条,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5000条,公布了我厅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布了我厅2013年预算情况、2012年决算情况及2012年财政拨款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此外,在“河南司法行政在线”政务微博发布信息406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厅共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条,均按期办理完毕。
        (三)办理网上咨询情况: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厅共接到网上咨询70条,均及时办结。
        三、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2013年,我厅有2名工作人员具体承担我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所需经费全部在财政拨付的办公经费中列支。未产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2013年度无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费的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我厅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
        2014年,我厅将重点做好以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对厅门户网站进行改版升级,完善门户网站功能。在做好政务信息公开、新闻报道的前提下,探索将门户网站改造成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窗口,进一步增强社会服务能力。
        (二)进一步完善现有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正常、顺利开展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
        (三)继续开展好网络发言人和微博发布工作。

2013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

河南省司法厅
201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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