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和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3-11-01 信息来源: 新乡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责任编辑:王天赐 编  辑:新乡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管理员

新依法行政领办〔2013〕17号

2013年9月至10月期间,按照《2013年度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的安排部署,市政府组织对全市各级行政执法单位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和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10月30日,省政府检查组对我市今年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和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进行了督查。此次督查中,省检查组重点对市公安、交通等8个行政处罚裁量权重点推进部门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检查,并检查了市地税、卫生等部门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情况。

通过省、市两级政府的检查,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和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总体上情况较好,领导重视,有安排有部署,建立健全了相关制度,在行政处罚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了处罚裁量标准,对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充分的学习、宣传、培训。我市工作得到了省检查组领导的充分认可,特别是市烟草局处罚案卷、市公安局的法制审核制度得到了省领导的肯定。但检查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有些县(市)、区、有些部门虽然对工作进行了安排,但未组织对执法部门进行检查,或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未认真督促整改;部分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案卷中未适用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或体现处罚裁量标准不规范。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使我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和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经市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对在此次检查中成绩突出的下列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一、卫滨区、延津县、卫辉市

二、市烟草局、市公安局、市地税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卫生监督局

新乡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1月1日  

相关阅读